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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建立后在宁河县实施的社会救济和震灾救济措施。社会救济主要针对城乡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困难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文中列举了各个时期实施的救济款项和物资支援,包括粮食、生活必需品、医疗设备等。震灾救济主要是针对1976年发生...
1667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历史演变和婚姻登记制度的变化。从1950年起,婚姻登记逐步由县人民政府、乡人民委员会、人民公社、乡镇人民政府办理。1983年后实行乡镇建置,1985年开始实行婚姻登记建档,1986年全县实行了婚姻登记建卡。
1668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政法,包括了公安、审判、检察、司法行政等。
1669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述了宁河县公安,包括了国民党及日伪警察机构、人民公安机构、治安管理等。
1670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警务机构的历史演变。从清朝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初年设立警察所,负责户籍、治安等事务。民国19年设立公安局,下设分局、分驻所和警察队。民国21年改称警务局,编制472人,设有分局、驻在所和派出所。在日军占领期间,警务机构受日伪政...
1671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公安局的历史沿革,包括在不同时期内的机构设置和变革,以及主要职责的变化。文章指出,宁河县公安局的机构设置经历了从联合县公安科到宁河县公安局,再到政法委员会、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人民保卫部、公安局等不同阶段。在每个阶段中...
1672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宁河县治安管理,包括了清查登记、户口管理、交通管理、禁毒、特种行业管理等。
1673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宁河县镇压改造反动势力,包括了镇压反革命、取缔反动会道门、消防队等。
1674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宁河解放前和新中国建立后的消防情况。在解放前,宁河地区存在传统的民间水会组织,并使用压扛式水机、水桶、抓钩等消防工具,以敲小铜锣作为报警信号。新中国建立后,宁河县按照“全民办消防”的方针,在工厂、机关和农村建立了义务消防组织,并实...
1675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述了宁河县审判,包括了机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人民陪审等。
1676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详细介绍了清代和民国时期宁河县的司法审判机构的演变。清代沿袭明制,由县令主管司法事务,县署内设有典吏,分刑科、吏科和承发科。民国时期,县长兼任司法事务,设有承审员、司法警长和监狱员等职位。1946年设立司法处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19...
1677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对清代和民国时期宁河县的刑事司法制度进行了描述。清代时期,民刑不分,诉讼程序简单,刑罚采用五刑,实行刑讯逼供。民国时期,引入了国民党六法全书,诉讼程序复杂,法官享有决定定罪权的自由裁量权。人民法院成立后,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尽量保障被告人...
1678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概述了清代、民国时期和宁河解放初期的民事诉讼情况,以及后来的发展和改革。清代时,民事诉状需要先到县衙承审科买状纸,并交纳费用。民国时期,原告需交纳送达费、抄录费、到庭费等。解放初期,民事案件以解除封建婚姻关系和离婚为主。之后推行了代书问...
1679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开放,经济审判逐渐从民事审判中脱离出来,并在宁河县人民法院设立了经济审判庭。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经济案件数量显著增加。1988年,宁河县人民法院共收到各类经济案件...
1680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建立后,法院实行临时陪审制度,即陪审案件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审判。1954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宪法》中规定,人民陪审是人民参与法院审判、行使人民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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