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647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消防 |
分类号: | D632.27 |
页数: | 1 |
页码: | 556-55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宁河解放前和新中国建立后的消防情况。在解放前,宁河地区存在传统的民间水会组织,并使用压扛式水机、水桶、抓钩等消防工具,以敲小铜锣作为报警信号。新中国建立后,宁河县按照“全民办消防”的方针,在工厂、机关和农村建立了义务消防组织,并实行节日和季节性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防范措施。1980年成立了县公安局防火科,1984年建立了公安局消防中队,标志着宁河县有了专业消防队伍。同时,建立了群防管理机构和各乡镇安全委员会。截至1989年,宁河县共有专职消防队1个,义务消防队101个,消防队员共计2251人。 |
关键词: | 宁河县 消防组织 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