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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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65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审判
分类号: D92
页数: 1
页码: 558-56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开放,经济审判逐渐从民事审判中脱离出来,并在宁河县人民法院设立了经济审判庭。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经济案件数量显著增加。1988年,宁河县人民法院共收到各类经济案件127件。
关键词: 宁河县 经济案件 购销合同

内容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开放搞活,经济立法日趋完善,经济纠纷案件逐年增长,经济审判从民事审判中分离出来。宁河县人民法院于1982年7月设立经济审判庭,受理法人与法人,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1983年1月,宁河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第一次开庭审判经济案件,到年底审结经济纠纷案6件。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法院受理的经济案件显著增长。1985年,审结经济案件增加到75件,诉讼标的总金额58.8万元,解决争议32.6万元。审结中调解率为94.2%。1988年,共收各类经济案件127件,诉讼标的总金额194万元,其中购销合同案59件,占经济案件的46%。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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