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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04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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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1
正宁县成立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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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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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1995年12月,正宁县成立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与正宁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合署办公。
8132
与正宁县经贸委分署,又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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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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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1996年6月,与正宁县经贸委分署,又与县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
8133
组建正宁县国土资源局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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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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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2002年7月,撤销正宁县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正宁县土地管理局,组建正宁县国土资源局。
8134
决定成立“正宁县煤炭资源开发办公室”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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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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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2005年4月21日,经正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正宁县煤炭资源开发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国土资源局。
8135
《甘肃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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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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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1994年6月6日,《甘肃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出台。
8136
全区召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议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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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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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1995年,全区召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议。
8137
国家土地局发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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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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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2月24日,国家土地局发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省、地一系列政策精神,从1995年起,正宁县确定除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和法律规定可以批准划拨的土地之外,其...
8138
新正县开始征收救国公粮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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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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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二十六年(1937)10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救国公粮征收条例》,新正县开始征收救国公粮。其标准为:每户年均每人占有粮食不满300斤者免征;300斤~450斤者征收1%;451斤~750斤者征收2%;751斤~1050斤者征收3%;1...
8139
正宁县人民政府印发《正宁县农民负担管理暂行办法...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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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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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1992年6月30日,正宁县人民政府印发《正宁县农民负担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乡(镇)统筹费和集体提留的提取按农户承包的耕地面积分摊。以缴纳现金为主;缴纳现金有困难的,也可按议价粮食计价收取等价粮食。乡(镇)统筹费以乡(镇)为单位,控...
8140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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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
8141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 2002年扩大农村...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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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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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肃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列为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7月19日,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
8142
北洋政府颁布《契税条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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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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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颁布《契税条例》,规定税率买契为9%,典契为6%,另收契纸费。当时县内以,买契6%,典契3%的税率计征。
8143
清廷制定《税契法》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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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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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乾隆十四年(1749),清廷制定《税契法》,规定买契税率为9%,典契为4.5%,后为6%,偷税者论罪。
8144
国民政府公布《验契条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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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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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政府公布《验契条例》,将契税收入划归地方。当时契税与田赋、营业税成为地方三大税源。
8145
国民政府公布《契税暂行条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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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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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二十九年(1940),国民政府公布《契税暂行条例》,税目扩大到买卖、典当、赠与、交换、分割和占有;税率为买卖、赠与和占有是7.5%,典当是5%,交换和分割是2.5%;契税收入划归中央(民国三十五年即1946年,复归地方),附加不超过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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