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公布《契税暂行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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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698
事件名称: 国民政府公布《契税暂行条例》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1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二十九年(1940)

事件描述

民国二十九年(1940),国民政府公布《契税暂行条例》,税目扩大到买卖、典当、赠与、交换、分割和占有;税率为买卖、赠与和占有是7.5%,典当是5%,交换和分割是2.5%;契税收入划归中央(民国三十五年即1946年,复归地方),附加不超过正税的25%,作为地方收入。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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