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列表

共 1665 条 105 / 111
1561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安西县位于甘、青、新三省(区)交界,是内地通往新疆的要冲,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解放前国民党在这里设军事要隘,不仅派驻军队,而且密布中统、军统特务组织,反动势力有较深的根基。
1562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据1950年9月侦察得悉,安西县境内及邻近地带活动着大小10余股土匪,约6000余人,千余支枪,另有数百散兵游勇。其中成股的有:国民党残余部队新疆和平解放后,吐鲁番专员乌斯满、哈密专员尧乐博斯和马步芳骑马兵在新疆叛乱,在解放军进剿下溃不成军...
1563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安西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酒泉专区、酒泉军分区的统一部署和酒泉专区剿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自1949年10月起,县、区成立了剿匪肃特指挥部、治安工作委员会,由县长、区长,县、区武装部长担任正副指挥和人民解放军驼兵一营密切配合,开展声势浩大的...
1564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制度之一,它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状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发展变化。在安西的历史上,曾有过众多的统治政权和军事组织,其兵役制度由于时代、地区、民族的制约,具有与之相适应的鲜明特点。
1565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夏、商、周时代,主要实行民军制。兵役寓于田制之中,有受田权利的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平时耕牧为民,战时出征为兵。这一制度,西周时比较完善,规定每家出一人为“正卒”,随时准备出征,其余为“羡卒”,服后备兵役。
1566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夏、商、周时代,主要实行民军制。兵役寓于田制之中,有受田权利的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平时耕牧为民,战时出征为兵。这一制度,西周时比较完善,规定每家出一人为“正卒”,随时准备出征,其余为“羡卒”,服后备兵役。
1567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征兵制的实行,始于西汉。征兵制是男子到一定年龄,由官府登记,需要时出征服兵役,服役期满后还乡为民做为后备兵,遇有大的战事再应征出战。规定男子在23至56岁期间服兵役两年。
1568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实行过募兵制的,有汉、北魏、唐、宋、清。募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种原因“自愿”为军。如逢国家有难挺身报国的;生活所迫,当兵吃粮,养家糊口的;投身军伍,希图建功疆场、博取功名富贵的等。
1569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世兵制,即一入军籍,世代为兵之意。早在三国、两晋时代就实行这种制度,把士兵之家列为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服兵役。
1570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隋唐时代主要实行府兵制。这一制度始于西魏,隋唐时逐渐完善。所谓府兵,即属于各级兵府领导的兵。
1571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历史上曾在安西一带角逐的匈奴、月氏、羌族、吐蕃等少数民族,因其本族人口较少,长期的生活习俗是“上马为兵,下马驻牧”,凡有征战,一般都是举族皆兵。
1572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明朝在边疆地区实行卫、所军管制,归省都司(或行都司)管辖。在卫、所服役的兵丁称为军士,其来源,有随从朱元璋起义的义军;有从元军方面收容的归附兵;有从农民征调来的垛集兵;还有因犯罪而被谪发的罪徒兵。垛集兵是卫、所兵的主要来源。
1573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清军入关前,沿袭辽、金、元等北方游牧民族的传统,实行“举族皆兵”的制度。初期,满洲贵族将满人部落编为红、黄、蓝、白4旗,后又增编镶红、镶黄、镶蓝、镶白4旗,合称满八旗。
1574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在古代长期有连年征战中,兵员征集除上述数种兵役制度外,尚有招降纳叛、罪兵谪守等。
1575
知识出处: 安西县军事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时期,地处西北边陲的安西,政治黑暗,军阀混战,无数穷家子弟无疑是盘踞在河西各地马家军补充兵员的对象。当时兵员来源主要是收编、征集、强征和抽签。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