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图书馆
佛山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佛山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题名
责任者
关键词
全文
检索
颗粒类型
全部
8条
析出资源
8条
知识出处
全部
佛山报
检索条件
与 “高明县人民法院” 相关
共 8 条
1
/
1
1
一起发人深省的诈骗案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986年1月13日,
高明县人民法院
对人和区古水乡诈骗犯林富祥判处三年徒刑。
2
“蛀木大虫”陈泽周被判刑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986年,
高明县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原明城区林业站出纳员陈泽周贪污、受贿一案。
3
刘其辉被免予刑事处分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986年6月
高明县人民法院
对有立功表现的重大盗窃罪犯刘其辉宣布免予刑事处分,当场释放。
4
故意杀人犯陈达成等五人被判刑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986年7月11日,
高明县人民法院
在合水镇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罪犯原高村乡党支部书记陈达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对同案罪犯陈建月、陈国常、陈建雄、陈板容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七年、二年零六个月和二年。
5
高明县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一宗经济案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高明县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高明县三洲食品站职工麦国基隐匿贷款,并拒不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事实,实行扣押家产变卖。
6
高明县法院判处一批经济罪犯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986年
高明县人民法院
依法判处一批经济罪犯。
7
高明县法院调处一起合同纠纷案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987年7月,
高明县人民法院
调解解决一起购销黄姜合同纠纷案。
8
一枕黄粱梦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佛山报
|
类型:
正文
11月7日,
高明县人民法院
在西安镇召开宣判处理大会,依法判处冼惠英有期徒刑9年。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