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犯陈达成等五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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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9298
颗粒名称: 故意杀人犯陈达成等五人被判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7月11日,高明县人民法院在合水镇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罪犯原高村乡党支部书记陈达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对同案罪犯陈建月、陈国常、陈建雄、陈板容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七年、二年零六个月和二年。
关键词: 法律 遗产 赡养义务

内容

本报讯 七月十一日,高明县人民法院在合水镇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故意杀人罪犯原高村乡党支部书记陈达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对同案罪犯陈建月、陈国常、陈建雄、陈板容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七年、二年零六个月和二年。
  今年三月一日,高村农民陈生在本村礼堂门口排队买猪肉,遭同村精神病人陈岳辉袭击。事后,陈达成导演了一场血淋淋的悲剧。(详情见本报五月五日一版)
  (冼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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