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人深省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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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5184
颗粒名称: 一起发人深省的诈骗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月13日,高明县人民法院对人和区古水乡诈骗犯林富祥判处三年徒刑。
关键词: 诈骗 案件 法律

内容

发生在人们生活中的事情往往是令人难以预料,有些人总以为自己办事聪明,但过后,又觉得自己太愚蠢。今年一月十三日.当高明县人民法院对人和区古水乡诈骗犯林富祥判处三年徒刑时,受骗者才恍然大悟。
  事情发生在一九八三年的一天,四十一岁的林富祥正在家里干农活。苗边村一个叫严国华的青年人走来问路,他忙把严邀清进家里,从倾谈中知悉严是做生意的,便凑近严国华的耳边说:“你有办法找到申请出香港的人吗?我可有办法帮助办理出港手续。”如此这般说了一遍之后,严便三日两头来一次林家。为了取得严的信任,林对严“表明身份”,说:“我是佛山地区公安处办证科干事,专搞外调工作。与处长很老友,如果想出香港,我可以叫他帮忙,但一次只批六人,每人要收手续费四百元,,相片三张。”他见严有点不相信,从抽屉里拿出几封从香港寄回来的残旧信封说:“这是我帮助出港的人寄回来的信”,还从家理拿出一件警蓝色上衣送给严。
  几天后,严国华穿着林富祥送的警蓝色上衣去本县杨梅区吉岭乡找他的老表罗汉辉。他对表兄说:“我现在在明城派出所工作。押送一批犯人路过此地.顺便进来探望你。”接着说认识一个老朋林富祥,在地区公安处工作。因为想出香港.不够钱交手续费.兄弟们愿去香港的就报名,但要替我交一百元。在屋里坐着的几个“老表”正愁干:农活辛苦没有出路,一听他这样说,几位老表就忙着去照相J。他们为了凑钱,卖了耕牛,又向亲戚借,终于凑交了手续费。
  钱财来得如此轻易,使林更加胆大妄为,他用这种手段先后行骗了十三人,收取人民币三千二百多元。林富祥自以为骗术“高明”,但纸是包不住火的。罗汉辉等十三人交了手续费后,半年还不见有通知来,而没有交手续费的人已一批批去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从群众嘴里得知林富祥根本就不是什么地区公安处干部,只不过是读了四年书的农民。罗汉辉等人大呼上当,纷纷到林家追钱,林惶惶不可终日,身患重病的林妻一气之下,自杀身亡,给他留下的是三个还不懂事的孩子和八十多岁的年迈的老母亲。在现实面前。林富祥悔恨过去所做的一切,但悔之晚矣,法律已无情地追究了他。
  (陈国群、陈曼)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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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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