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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1年7月开展山林定权发证工作,1984年10月结束。定权单位:国营5个,集体168个,发林权证609份,其中国营9份,集体600份。山林定权面积15.9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2.89万亩,宜林地面积2.71万亩,疏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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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4年实行滩涂浅海养殖使用证制度,对全县滩涂、浅海进行划界树标,发给使用证。全县共发放滩涂浅海使用证215份,滩涂面积1171.33公顷,浅海面积4466.6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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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9年5月,县土地管理局对潭城镇建成区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定级,共划分三个级别;一级地属商业服务繁华地段,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备,总面积0.24平方公里,地租每平方米每年153.17元;二级地分布在一级地四周,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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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介绍了平潭土地征用审批、用地制度改革、清理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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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49年以前,土地私有,个人建房使用自有土地或向他人购买,建房位置、面积不受限制,土地使用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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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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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88年6月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有偿有限期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办法》,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实行公开拍卖、招标与协议三种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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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6年前,农村集体土地均为无偿使用。1956年后,使用集体土地只一次性收取管理费和补偿费,1987年4月后,占用耕地建房加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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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60年对全县国家建设用地中少征多用、多征少用、早征迟用、征而未用进行检查,并对征而未用和借用社、队土地的实行退地还耕。1958年至1962年9月,全县基建单位22个,征用土地125亩,征而未用26亩,向生产队借用和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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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介绍了民国以来,平潭县先后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等组织。民国16年(1927年)春,国民党福建省党部派林仰秀、郑叔平、李仲川来平潭成立县党部筹备处,并开始发展党员。后因蒋介石叛变革命,县党部活动暂停。民国19年,县党部恢复活动,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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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中国共产党平潭地方组织机构、党组、基层党组织、党的代表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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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介绍了中共平潭县各个机构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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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介绍了平潭县委变更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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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1952年3月设立县委办公室。1958年5月撤销县委办公室,改称秘书。1959年12月,恢复县委办公室。1968年5月县革委会成立后,设立县革委办公室履行原县委、人委办公室的职能。1976年,县委办公室仍含在县革委办公室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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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民国38年9月成立组织部。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改称县革委会政治组组织组。1977年9月撤销组织组,恢复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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