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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401 条 216 / 894
3226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人民政府为了褒扬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教育后代继承革命烈士遗志,先后在赣州天竺山、江口、梅林、湖江、阳埠、茅店等地相继建立革命烈士纪念馆、碑、塔、墓,以便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瞻仰缅怀,让革命烈士的英名流芳千古。
3227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老区建设
3228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赣县有三分之二的地区建立了苏维埃政府,辖20多万人口。红军北上抗日以后,遭到国民党政府的严重摧残,苏区人民为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
3229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扶助老根据地人民重建家园,发展生产。1952年,国家拨给赣县老区生产资料补助费29244元,补助购买耕牛305头及其它生产生活资料等。同年7月,国家发给老区重点乡恢复建设经费26788元。
3230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2年至1978年,国家拨给赣县老区建设经费219000元。其中修建房屋125000元,水土保持411000元,修建公路50000元,小型水电站3000元。另拨专款修建南塘平江大桥410000元,修建清溪新沙公路桥50000元。
3231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1980年8月,成立了“赣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内。1985年从民政局析出,升格为局级办公室。自1981年至1985年,全县扶助15个乡的老区建设资金218万元,重点扶助老区特困户8407户,老区优抚对象1586户。扶助...
3232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救济福利
3233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27年(1938)8月,赣县救济院成立。抗日战争时期,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蒋经国在本县创办了广慈博爱院。县政府成立赈济会和救济会。全县设立义民收容所14所,收容沦陷区难民1000余人。其给养由乡仓谷提供,按日散发。建立博爱新村,为广东来赣...
3234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清顺治14年(1657)旱,顺治五年至七年未完漕粮折银24万多两,巡扶张朝璘奏请蠲免。
3235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清代和民国时期,县、乡、村由募捐集谷而设义仓。民国31年以后,全县63座义仓的稻谷由田赋粮食管理处接管。民国32年县乡积谷改在该年田赋正附税每元带征2斗,到年底共收27862石。又于全县各重要圩场由商人积谷,年终共积5300石,两项共收稻谷...
3236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婚姻
3237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旧时,男女婚姻多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公开实行一夫多妻制。农村多有抱童养媳之习。妇女受“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的束缚,寡妇再婚无自由,买卖婚姻极为普遍。
3238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旧时,官府对男女婚姻不要求登记。苏区时期,由乡苏维埃政府对男女婚姻进行登记。国民34年始,县政府要求男女双方婚前到乡(镇)公所报名登记,定期举行集体结婚仪式。
3239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移民安置
3240
知识出处: 赣縣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移民安置工作由民政科(局)负责。随着各个时期具体任务不同,分别组织临时办公室。1978年4月,为安置万安水电站淹没区移民,且成立移民办公室,隶属县民政局。1983年2月,县移民办公室从县民政局析出,作为局一级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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