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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青原区”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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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青原区是汛情和旱情多发地。建区后,青原区加大了防洪工程、抗旱设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重点实施了“三年决战、四项改革、五动筹资”等战略,防汛抗旱水平实现了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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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青原区防洪工程主要有水库和堤防,其中小(二)型以上水库54座,千亩以上堤防万胜堤、芳洲堤、梅林堤、张家渡堤、村背堤5条和城市防洪堤河东堤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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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青原区境内无排涝工程。每当汛期,农田、村庄受淹,洪涝灾害严重。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才开始兴建排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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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10年,青原区共有抗旱井805眼,其中天玉镇103眼、河东街道121眼、富滩镇241眼、文陂乡125眼、值夏镇12眼、新圩镇25眼、富田镇43眼、东固畲族乡135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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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建区后,青原区成立以区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务、卫生、环保、发改、财政、国土、老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工作纳入到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责任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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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青原区成立区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区水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日常工作、审批并监督实施补偿,进行水土流失勘测、普查,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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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是江西省中部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县(区)之一,据调查,全区土地面积914.6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4.8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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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青原区实施“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方针,遵循资源可持续利用准则,坚持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齐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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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治理,青原区流域内已产生了明显的保水保土效益。据测算,营造水保林、种草、封禁治理等水保措施后可保水1930.9万立方米,保土26.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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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详细介绍了青原区的水政管理,包括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水价制度、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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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水利水电局于2001年3月成立,2002年2月更名为青原区水务局,是政府主管水利水电工作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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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先后制订《青原区水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暂行规定》、《关于保护青原区白云山灌区水利工程的通告》等规章制度,提出“三严”、“三联”、“三到位、四结合、五安全”和“灌区水利工程环境整治”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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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8年,青原区投资15万元,委托吉安市水文局编制了《青原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这是江西省首部县级水资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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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水利水电管理局和螺滩水利水电管理局分别位于青原区的富田镇和富滩镇,均为吉安市水务局领导,均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水产养殖、旅游开发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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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 类型: 正文
吉安市白云山水利水电管理局位于青原区富田镇境内,是一个以灌溉为主,兼防洪、发电、水产养殖、旅游开发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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