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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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15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综合治理
分类号: S157.1
页数: 1
页码: 611-611
摘要: 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青原区实施“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方针,遵循资源可持续利用准则,坚持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齐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抓的原则。
关键词: 水土流失防治 水土流失原因

内容

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青原区实施“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方针,遵循资源可持续利用准则,坚持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齐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抓的原则,编制《吉安市青原区水土保持规划意见》、《青原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青原区富滩项目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
  实际工作中,青原区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按照谁治理、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挖掘社会潜能,形成治理合力。强化预防监督和管护,转变重治理、轻预防的思想,健全水保预防监督体系,依法落实审批权、监督权、收费权。实行了“法律、条例、乡规民约”相结合, 治与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做到谁破坏、谁治理,防止出现新的水土流失。
  至2010年,青原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64公顷,其中建设水平梯田280公顷,营造水保林2264公顷,经济林800公顷,种草70公顷,封禁治理550公顷,其他1200公顷。

知识出处

青原区志

《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青原区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全面、系统地记述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本志记述范围以青原区行政辖区为主;历史记述中涉及相邻县(市、区)的内容,以历史境域为界,同时注明年代。本志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结合社会分工,划分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6大部类。构架为编、章、节、目四个层次,共设36编、191章、6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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