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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柏乡县政府司法科负责民事调解,期间民政部门也兼有调解职能。各乡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各村也相继建立调解小组并配有调解员。民事调解组织瘫痪,1980年县司法局成立后。设民调股(后改名为基层工作股)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各乡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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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成立并开展业务。1990年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柏乡县律师事务所。1995年又更名为槐阳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含特邀和兼职律师)10人,其中三级律师1人、四级律师6人、特邀律师3人。应聘担任公民、法人、机关团体和厂矿企业的常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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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柏乡县司法局公证处成立,到1995年底有公证员4人。公证处以国家公证机关的名义,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行为,以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公民身份、财产的权利和合法权益。主要办理合同(契约)、继承、亲属关系、婚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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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编介绍了自周秦两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柏乡县的军事发展情况,包括军事组织和设施、兵役、民兵、兵事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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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介绍了柏乡县军事组织及军事设施,包括地方武装、驻军、军事设施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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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录了自清末民国至90年代柏乡县地方武装情况。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成立保甲局。民国初期,县设保卫团。解放战争初期,流亡到元氏的国民党柏乡县党部(隶属石门国民党部领导),成立柏乡县武装特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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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录了柏乡县清末及民国地方武装。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成立保甲局。民国初期,县设保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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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成立保甲局。按制10家为牌,设牌长;10牌为甲,设甲长;10甲为保,设保长;在乡设保甲分局,县为保甲总局。甲牌保多为散丁,乡县保甲局设常备壮丁。成立之初,知县江南金充任总局长,编名造册,挑选壮丁,农暇时节到城西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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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初期,县设保卫团。团部设于西街城皇庙内,队辖分队。民国18年(1929),国民党河北省委第59次例会决议,制定各县地方保卫团组织条例,柏乡县依照条例改组保卫团。村为支团,区为分团,县为总团,支团设团佐,分团设团正,县长兼团总。总团设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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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介绍了柏乡县日伪地方武装情况。包括伪警务局、伪警备队(团)、讨伐队、伪联庄会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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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日军入侵后,遂在柏乡建立警务局。1939年冬,警务局分为警察所和警备队。后警备队扩充为警备团,辖两个大队,由伪县长兼充名誉团长,以冯潮宗为副团长(实际上行团长职权)兼一大队长驻柏乡城;二大队长为刘玉发,驻固城店。抗日战争结束后,刘玉发的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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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讨伐队又名便衣队,隶属伪警备团(队),具体成立时间不详,为清乡或进攻抗日根据地临时组凑,是一伙心黑手毒的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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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伪联庄会成立于1944年,设有会长、督察长、大队长、经理股、文书股、机要股、情报股等股室,其武装为联庄会大队。初有兵力约200(从警备队中拨调一个中队,招募1个中队,后被抗日武装消灭一个中队)人。1945年实有兵力一个中队,约100人,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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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录了柏乡县人民地方武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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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龙华村匪首赵元、赵祥、赵玉弟兄三人,七·七事变”乘国家混乱之际,到处招兵买马,强收民间枪支,组织起一支三四百人的土匪武装。拥有长短枪及机关枪。赵氏三兄弟佯竖抗日武装旗号,并辅设监狱审判处,向周围村庄摊派钱粮,到处明抢暗劫、草菅人命,使本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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