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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托尔逊县”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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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7年8月,撤销农行托克逊县支行,将农金业务并入重新恢复的人行托克逊县支行农村金融股,县农村信用社重归人行农金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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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8年2月,人民银行县支行营业室同农村信用社合并,改为人民公社信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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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8年9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和改进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几项规定(草案)》,决定实行存款下放、计划包干、差额管理、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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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8年9月,托克逊县撤区建社,原有的四个区并为三个区(城关区与托台区合并)更名为人民公社,即第一区改为红旗人民公社,第二区改为前进人民公社,第三区改为先锋人民公社。各区乡信用社待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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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8年10月27日,全国财贸工作西安会议作出历史性决定,将农村财贸机构下放至人民公社。实行“两放三统”(“两放”,即下放人员、下放资金,国家在农村的财贸部门的基层机构,除为几个公社或者更大范围服务的某些机构以外,全部下放,人员作为公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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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8年10月,“大跃进”进入高潮。为适应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深入发展,农村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革,农村生产、流通和分配领域发生变化,信用社的组织机构也相应改进。托克逊县按照“全国财贸工作西安会议作出历史性决定,农村财贸机构下放人民公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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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9年2月6日,人行新疆分行印发《综合信贷计划、货币收支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农村人民公社信用部实行“差额包干、一年两算、半年差额、基本不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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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0年2月16日,人行新疆分行在托克逊县召开现场会,托克逊县总结推广人民银行托克逊县支行和信用社支援春耕生产的经验,对人行县支行和信用社在县农业连续几年受大风灾害,农业收入减少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依然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的做法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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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0年4月10日,人行县支行组织职工学习国务院印发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要求巩固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和农村储蓄业务,帮助农业合作社和农民解决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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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1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降低农贷利率的通知》,规定将农业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月息6厘降为月息4.8厘,自1961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人行县支行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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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1年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变信贷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废除差额包干,实行计划管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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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9年4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人民公社信用部(即人民银行营业所)受上级银行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双重领导,以上级银行领导为主,把原属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权下放到生产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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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9年5月,农村信用社交由人民公社管理后,因管理混乱,造成资金大量流失,托克逊县政府将信用社的管理权收回,交由托克逊县当地人民银行领导管理,并将原信用部改称为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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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9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支持灾区群众生产自救的指示》,要求信用分部大力开展存放款业务,尽可能地便利群众存取款。托克逊县信用部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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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托克逊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2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统称“银行工作六条”)后,人行县支行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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