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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平潭”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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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无药政管理机构,基督教医院和县卫生院用药均自行派员到福州等地购买,个体诊所、药店(铺)多委托商人代为采购。
183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1952年8月,平潭县实行公费预防保健制度。享受公费医疗预防只限于县、乡机关干部,医药费由县卫生科掌握,县卫生院统收统支。
183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明清时期,平潭民间就有耍武术、划龙舟、放风筝、演练藤牌操等体育活动,并相沿成俗;游泳则是海边渔民生产劳动之余常见的运动项目。
183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群众体育包括渔农民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
183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渔农民体育运动,源远流长。传统的民间体育有武术、藤牌操、舞龙、舞狮、划龙舟、放风筝等,多在节庆期间举行,并相沿成俗。约在30年代,近代体育项目逐渐传到农村,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渔农民生活贫困,参加活动为数极少。
1836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县职工体育活动始于20年代。近代体育传人后,首先在学校教职工中开展,以篮、排球为主。民国25年(1936年)岚华初级中学建运动场后,田径项目相应活跃,同年举行的县运动会,职工运动员占大部分。民国31年,县城相继诞生“紫电”、“...
1837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80年代初,老年人体育运动开始兴起。1984年12月成立县老年人体育协会,有组织地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90年代,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有增无减。1995年全县老体协会员达1290人。
1838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体育教学、达标锻炼、业余训练。
1839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美以美”教会在县城创办毓贤小学。根据清政府(钦定学堂章程》的规定,设“体操科”,称体操科教师为体操教练。民国初,县内兴办国民学校,体操科成为必修学科,小学每周3课时。
1840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1956年学校推行“劳卫制”锻炼,平潭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有578人参加,达标142人。1966年停止推行“劳卫制”,改为实施国家体委制订的《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条例(草案)》,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未能实施。
1841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70年代中期以前,平潭县无业余体育学校。县级队出岛参赛之前,先在各学校进行选拔,再经短期培训后,便仓促上阵,比赛成绩不佳。
184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县开展的县级竞赛、地市以上竞赛、承办省、地(市)比赛。
184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25年(1936年),在岚华初中运动场举行县运动会。各校、各区派队参赛,设篮球、乒乓球、田径等比赛项目。民国35年,在县公共体育场举行县运动会。
184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民国25年(1936年),在岚华初中运动场举行县运动会。各校、各区派队参赛,设篮球、乒乓球、田径等比赛项目。民国35年,在县公共体育场举行县运动会。
184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介绍了平潭县职工运动会的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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