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列表

共 2451 条 16 / 164
226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政体基本上仿明制,以吏、户、礼、兵、刑、工6部分掌国政,由皇帝直接指挥。下设省、道、府(州)、县4级行政设置。菏泽县置知县公署,以知县为地方长官,掌一县之政令,县衙内设训导、典史、巡检、三班、六房,人员共有149人。
227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1955年12月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菏泽县委员会并设常务委员会。其日常工作由驻会常务委员主持。1963年10月撤销了学习分会,建立72个学习组。
228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1955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政协委员会。出席会议委员91名。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各界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政协章程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229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市政协根据“协商在决策之前,监督在实施之中”的原则,对本市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均召开常务委员会或全体委员会。
230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菏泽的公民选举,始于1912年,以临时参议会、议事会的产生为开端,1947年元月国民党菏泽县政府成立参议会,便初步形成制度。建国后,又经历了民主协商推荐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普选和直接选举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两个阶段,公民选举的制度逐...
231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时期,地方政权又多沿用清末旧制,自1912年至1926年,菏泽县共改换县知事10任,均无专门人事。机构,人事工作多属地方行政长官亲理。
232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机构设置1952年菏泽县设立人民问事处,配备干部1名,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见人民来访。1953年3月建立以县委书记为主的处理人民来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区也设人民来信委员会处理人民来信。
233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菏泽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对违犯城市建设、交通、卫生、市场管理处理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公共安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234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市境内先后建立4个县级人民政府, 各县政府均设有公安局。1946年2月,为加强城市工作的领导,又建立菏泽市公安局,下设保卫队和看守所,增设4个派出所。
235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市境内先后建立4个县级人民政府, 各县政府均设有公安局。1946年2月,为加强城市工作的领导,又建立菏泽市公安局,下设保卫队和看守所,增设4个派出所。
236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期间活动于城南的反革命组织“红枪会”,打着抗日旗号,暗地勾结日伪汉奸,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暗杀抗日人员,菏泽县人民公安局将其一网打尽,头目30余人被镇压。
237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初期,菏泽市集中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至1959年8月底逮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497人,其中凶杀犯63人、放火33人、破坏电线犯21人、偷盗犯1257人、流氓强奸犯271人、制造贩运毒品犯338人、赌头赌棍93人、其他429人。
238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户籍管理菏泽解放后,在地区公安处的帮助下,县公安机关对本县户口进行了整顿,逐步建立健全了菏泽的户口管理制度。
239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看守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县、南华县、临泽县、安陵县均设有看守所,但无固定地址,随政府机关转移,条件较差。建国后,所址固定城里,条件逐渐改善,工作人员也逐渐增多。
240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和民国初期,省级设审判检察厅,地方设审检厅,并配有检察官1至2人,负责监督该县司法和行政事宜。1935年李安国为菏泽检察官。抗日和解放战争期间,没有检察机关。检察长由公安局长兼任。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