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狱看守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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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3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监狱看守所管理
分类号: D035.3
页数: 4
页码: 411-414
摘要: 看守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县、南华县、临泽县、安陵县均设有看守所,但无固定地址,随政府机关转移,条件较差。建国后,所址固定城里,条件逐渐改善,工作人员也逐渐增多。
关键词: 公安工作 监狱 看守所管理

内容

看守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县、南华县、临泽县、安陵县均设有看守所,但无固定地址,随政府机关转移,条件较差。
  建国后,所址固定城里,条件逐渐改善,工作人员也逐渐增多。监室和办公房舍由1950年的13间增至1985年的50间,工作人员由3~4人,增到14人。
  看守所设有监室、值班室、预审室、办公室、卫生室、接待室、驻所检察股等。人员有正副所长、内勤、会计、医生、民警、管理员等。所内监狱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看守人员负责狱内管理,其合法性由检察院实行监督。
  看守所内的犯人,生活费均由上级定量供给。建国后,每人每月曾补助过13元、15元,1985年补助18元,粮食供给80斤。
  收押人员时,公安人员需持逮捕或拘留证,并严格搜査犯人,防止违禁物品进入所内;公、检、法提审犯人时,必须两人持提审证;每月与武装部队配合进行一次清狱,认真清查违禁品;每天2次“放茅”,放茅时除值班人员外,干警全部参加,武警上岗楼警备;每天放2次“风”,晒晒太阳,换换空气;每天由专职医生给犯人看病,每次发给犯人一次性服药,在医生监督下服用。需到医院时,由所长同意,2名人员护送。
  看管人员实行文明管理,对犯人不打骂、不虐待、不体罚、不污辱人格。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定期给犯人上法制教育课。每个监室内都安有广播喇叭,早晚播放新闻或其他文艺节目,定期放公、检、法“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讲课、家长规劝、刑事诉讼法录音。每室都有报纸、图书供犯人阅读。同时还根据犯人在狱中的表现开展个人汇报、监内互评,视其好坏进行奖罚。
  行政拘留所’行政拘留所建于1978年5月,起初,只有所长和看守员各一人,拘留房2间。行政拘留主要拘留那些违犯“治安处罚条例”者, 时间最长不过15天。被拘留人员生活费原则上自理,但对于不能自理者适当照顾或全部免费。被拘留人员统一就餐,配有专职医生。1980年拘留所迁址扩建,有拘留房8间,另有伙房、办公室、值班室、卫生室共11间。1985年底,所内干部职工共16名。
  附:国民党公安
  民国前,各地方设有巡检司,主要负责巡逻、捕盗、维持社会治安。民国后,改称菏泽县公安局,下设三个科,主管户口调査、治安消防、卫生及娱乐场所的设置和取缔。1932年,公安局与县保安大队合并为荷泽县警卫大队,队长由县长兼任。下有20个班,共210人。抗日战争爆发,“大队”由国民党菏泽县县长张子刚改编解体。1946年10月,国民党设菏泽县警察局,下设行政科(内有户籍、交通班)、总务科(内有会计室)、司法科(内有拘留所)、督察科、政务警、警察学会,东西2门各设一个分驻所,另有20个警察班(包括1个女警察班)和1个军警联合纠察队、警察局和菏泽县青年工作队配合,为国民党县政府站岗、放哨、清乡、编组保甲、清査户口。
  国民党菏泽县监狱在县衙门西侧。经多次改建,到1929年,内有南刑房、西刑房、女刑房和伙房,计20间。
  国民党监狱刑具繁多,主要有鞭子、老虎凳、铁鏊、杠子、辣椒水、铁笼、竹签、脚镣、手铐等。
  附:日伪警察所
  日本侵占菏泽后,于1940年建菏泽县警察所。下设机构如图:
  警察所警察所执行日军制订的《治安警察法》、《保甲制度》、《户口清查规则》,督察系主要训练警长、警士,负责街道巡查内务卫生及一般外勤等;警务系主要负责人员调遣、文件往来和财务管理等;保安系主管人口调查、编组保甲、训练保安人员、颁发各种牌照和证件;警法系负责刑事案件预审和拘留罚款等;特务系专门密探中共军政情报;经济系负责货物登记、检査、颁发许可证和有关物资禁流等。
  附:国民党和日伪在菏泽的特务组织简介
  菏泽县新民总会:它的前身是日军随军“宣抚班”,日军侵占菏泽后,于1940年将宣抚班改称新民总会,由伪县长林茂、袁旭斋等人先后担任傀儡会长,日本人腾本、竹本方正等先后任次长,掌握实权。后将“次长”改称“顾问”。
  菏泽县新民总会下设便衣突击班 (特务组织)和事务部,它一面进行反动宣传,对群众进行奴化教育,一面刺探、搜集中共情报,对解放区实行经济封锁。
  新民会所属武装便衣“突击队”, 直接由日军次长(顾问)指挥,配合日伪军“扫荡1945年8月日军投降,新民会垮台。
  日伪“1480荷泽分遣队便衣队”: 该组织也叫爱民部队或三角部队。1944年7月由济南大队兖州中队济宁小队派来菏泽。队长是日本人长谷川。是年9月成立便衣队,共11人,
  队长张德福。该反动组织于1945年4月调往曲阜八宝山矿区。
  日伪“剿共班”:1940年3月在荷泽县日伪警察所特务系建立“剿共班”,周学红任班长。1945年日军投降,该组织成员大部潜伏下来,经 “镇反”、“肃反”运动,查对岀该组织共有成员43名。
  “中统局荷泽县区室”:该特务组织建于1940年,共人。其任务主要是搜集八路军,特别是杨勇部在鲁西南的活动情报。1948年菏泽解放时该组织南逃。
  “国防部军统局荷泽情报组”:该组织成立于1946年3月,由“山东调查室”许登先派遣,不久又改名为“国防部军统局开封站曹州组”。开始有王善廷、郝泽民、成兆亮等8人,是年10月又发展特务人员20名,主要任务是搜集中共情报。1948年10月荷泽解放,该组织南逃。
  “警察学会山东省分会荷泽支会筹备会”:1947年6月成立,主任为李仰青(敌菏泽警察局局长)、王善远(军统曹州组长)。筹备委员4人,会员10人。主要为军统进行各种情报活动,该组织在“肃反”中已被彻底清查。
  “菏泽县勘乱建国委员会1948年元月成立,主要任务是欺骗宣传、编组保甲、清查户口、组织壮丁。全县共建一个大队137人。大队长由县长张奎生兼任,大队副由县党部书记王子舆兼任。下设4个小队,分队长由各区长兼任。“菏泽县自卫总队军政干部训练班”:1948年古历3月建立,主要为培养充实菏泽县政府的军事基层干部。共有人员118名。班主任由县大队副卞旭亭兼任。下分三个队9个班。在1948年菏泽解放前夕一次清狱中即枪杀革命干部12人,其中包括中共地下工作者王子卿(女)和中共曹县县委宣传部长杨秀文等。
  “国防部绥靖总队五大队莉泽交通站”:1948年4月。“绥靖五大队”队长靳易夫将该队第二指挥室第五组派驻菏泽。武国洪为组长。有组员7人。他们携电台一部,步枪、手榴弹、子弹若干。活动于菏泽、鄭城、定陶一带。是年8月,将“第五组”改编为“菏泽交通站”,站长胡庭法。辖菏泽、曹县、定陶3个组。1948年9月全部人员南逃。
  “鲁西人民反共救国军”:该组织于1949年由国民党行政院“敌后工作委员会”从台湾派到鲁西南从事反共反人民活动。成员有商素行、李成叶、李克等6人。李克为“荷泽县县长”。1951年4月被菏泽县公安机关破获。
  附:反动会道门组织
  建国前,菏泽县境内有天门道、明眼道、得天道、老母道、一心道龙华圣教会、西华堂一贯道等46个会道门,属于典传师以上道首264人,各种道徒2・5万余人。有些会道门为日伪或国民党特务系统操纵,从事反动宣传,有些搞封建迷信活动,骗钱害人,破坏生产,煽动暴乱。
  1952年1月,“一心道龙华圣教会”由孙振亮、李步云串通道徒,在菏泽、鄄城、郓城交界处历山庙暴动,杀害民兵和政府工作人员,被人民解放军武装部队击溃平息。
  1954年,“得天道”道首冯赵氏,发展道徒2000余人,并到西安、洛阳、北京等古都,观察京城,做龙袍、朝服,加封皇帝,下设文武大臣,阴谋推翻人民政府,攻打北京,当皇帝坐天下,1954年被人民政府镇压。
  1955年夏,“老母道”道首朱克元、李天龙,将道徒组成“剿共” 一路军、二路军、三路军,不久被公安局破获,逮捕了道首。
  1957年,根据中央“双十”指示,坚决打击和取缔反动会道门活动,教育一般道首登记悔过自新;对受惑群众劝其退道。菏泽县共逮捕会道门道首217名,其中判处死刑9名、死缓1名,判处徒刑118名、管制23名、教育释放66名。经教育向政府自首登记的一般道首和道徒共计2700余名。自此,全市境内会道门组织基本消灭。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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