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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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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治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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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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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5年(1926)12年临川县妇女解放协会成立,湖南地区当时也成立妇女协会。发动妇女剪发、放脚,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提出“反对蓄婢纳妾,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打骂童养媳”等口号。民国1929年1月起,临川县全县相继建立县、区、...
182
二、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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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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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湖南地区的妇女协会动员妇女送夫送子参加志愿军、写慰问信、送慰问品,并捐献钱物购买飞机、大炮抗美援朝。1953年3月,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有力地打击了封建买卖婚姻关系,“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受到严重批评。1954年,妇女...
183
第三节 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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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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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团组织建于1953年,各乡均建立了团支部。湖南地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始建于1953年,当时,每个乡都成立一个团支部,支部书记不脱产。1958年公社化以后,成立团委会。大队一级在合作化前期为团小组,后期为团支部。公社化以后大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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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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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团组织建于1953年,各乡均建立了团支部。湖南地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始建于1953年,当时,每个乡都成立一个团支部,支部书记不脱产。1958年公社化以后,成立团委会。大队一级在合作化前期为团小组,后期为团支部。公社化以后大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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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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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50年代,在抗美援朝运动中,组织团员和青年参加反霸反腐斗争,同时发动团员青年带头学文化,扫除文盲。1957年以来,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上世纪60年代,掀起“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热潮。“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组织活动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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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少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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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湖南地区各小学开始建立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后,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一般完全小学设少先队大队部,班设少先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设少年委员,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1965年,全乡少先队员占适龄儿童的90%。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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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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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湖南地区各小学开始建立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后,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一般完全小学设少先队大队部,班设少先队中队,下设小队,小队设少年委员,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1965年,全乡少先队员占适龄儿童的90%。19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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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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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境内各小学少先队组织开展了捐献飞机大炮,慰问军烈属等活动,进行“三爱”(爱劳动、爱集体、爱祖国)的教育。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展学雷锋活动,全乡涌现出许多做好事不留名的“小雷锋”。八十年代开展了“红领巾,我爱你”、“争当红花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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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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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成立于1960年1月。政协工作,组织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号召各界人士。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各项工作。 乡政协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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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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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抚州镇举行全县首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临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组织由各学校,工矿企业单位在上世纪50年代以后相继建立。湖南乡工会组织是在2005年组建的,有专职工会主席1人。首任乡工会主席罗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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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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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县公署设典史,管理社会治安,并设巡检司。民国时期,县设警察署,后改为公安局和警察局。民国35年,县警察局增设罗湖警察所(同年2月迁驻流坊)。警察所对湖南境内的抢劫案、赌场等例行公事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乡公所还专设户籍干事。民国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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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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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县公署设典史,管理社会治安,并设巡检司。民国时期,县设警察署,后改为公安局和警察局。 民国35年,县警察局增设罗湖警察所(同年2月迁驻流坊)。警察所对湖南境内的抢劫案、赌场等例行公事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乡公所还专设户籍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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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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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县公安部门即已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枪枝统一管理。1973年又在境内进行了一次清理收缴,湖南派出所成立后开展了“收枪治爆”专项行动,凡是单管或双管猎枪和鸟铳及使用火药子弹等必须进行了申请登记,由单位转公安机关批准发给《猎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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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营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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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对工商服务行业容易被犯罪分子用以藏身的场所,如旧货业、修理业、饭店等地方列为特种行业管理。
195
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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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期间,本乡实行保甲制度,将编组保甲与登记户口同时进行,其编制为每10户为1甲,10甲为1保,6至12户为联保。建国后,户籍由政府办公室兼管,户籍管理的主要内容,以户为单位发放户口本,主要进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常住、暂住、变更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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