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蓬莱” 相关
共 703 条 6 / 47
76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人民银行规定,单位库存限额不得超过3天日常开支;单位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一个月日常开支;除发放工资、到农村采购和城市零星开支等必须使用现金外,余者均应使用银行转帐支票,经银行转帐;全县各现金受管单位陆续在银行开立帐户,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按规定检...
77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银管理办法》加强金银管理,规定:允许个人保存金银,但不准计价使用;出土金银归国家所有;人民银行为唯一合法收兑金银部门;工业使用金银由银行配售;从事金银加工企业要经省银行批准,不准私自加工、收购、出售,不...
78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配备侨汇工作专职干部,设立侨汇解汇点,采取侨汇专业干部登门解付、发函通知到行来取、委托农村信用社代理解付等办法解汇;实行保送、保密、谁款谁取、存款方便、取款自由等制度。对侨汇购货实行优惠政策,每百元的汇款供应65元的牌价物...
79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60年1月,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开始对机关、团体、事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的工资基金实行监督支付。单位编造工资基金使用计划,银行监督执行,至1961年8月,应管单位全部纳入管理。同时,实行《工资基金管理簿》和“工资基金专用凭证”制度。
80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从单位存款、个人储蓄两方面介绍了山东省蓬莱县金融业存款的情况。
81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北海银行蓬莱办事处开始办理单位存款业务,开户单位不断增加,存款余额逐年上升。存款余额达到1117万元,存款余额增长缓慢,银行均予以开立帐户,开户单位迅速增加,存款余额大幅度增长,其中企业存款余额10716万元,财政性存款余额384万元,农村...
82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县内银行开始办理个人储蓄业务。至1991年,先后办理的储蓄种类主要有: 整存整取折实储蓄 1950年6月开始办理。以货币折成实物为单位存入,到期再按折实单位核算成现金支付。存入时确定期限,不到期支取,按实际存期享受同期档次定期储...
83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6月开始办理。以货币折成实物为单位存入,到期再按折实单位核算成现金支付。不久清户停办。
84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6月开始办理。存入时确定期限,不到期支取,按实际存期享受同期档次定期储蓄利率。
85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1年开始办理。1954年停办。
86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最短期1个月,最长期1年,后一律改为1年期。1979年恢复半年期,增加3年、5年期。1982年增加8年期。
87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1年开始办理。1952年停办。
88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1年开始办理。开户起点为1元。
89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4年开始办理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分整户、半户、四分之一户,存期1年,全省通兑。1961年取消有奖,改称零存整取小额储蓄。1963年1月,改称定期零存整取储蓄。
90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 类型: 正文
1964年开始办理。以支付奖金形式代替支付利息,凭存折号码按开奖期兑取奖金。1967年停办。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