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金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3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金银管理
分类号: F822.2
页数: 1
页码: 487
摘要: 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银管理办法》加强金银管理,规定:允许个人保存金银,但不准计价使用;出土金银归国家所有;人民银行为唯一合法收兑金银部门;工业使用金银由银行配售;从事金银加工企业要经省银行批准,不准私自加工、收购、出售,不准走私;伪造金银制币者,处以罚金或依法处理。金银收购价格几经变动。黄金每两(16两1斤计)95元,白银每两(16两1斤计)1.25元,黄金每两1500.00元,白银每两26.5625元,银元每枚20元。1950~1991年。
关键词: 货币管理 蓬莱

内容

1950年,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银管理办法》加强金银管理,规定:允许个人保存金银,但不准计价使用;出土金银归国家所有;人民银行为唯一合法收兑金银部门;工业使用金银由银行配售;从事金银加工企业要经省银行批准,不准私自加工、收购、出售,不准走私;伪造金银制币者,处以罚金或依法处理。1950~1991年,金银收购价格几经变动。1950年,黄金每两(16两1斤计)95元,白银每两(16两1斤计)1.25元,银元每枚1.25~1.80元。1953年,银元每枚1元。1973年,白银每两3.125元,银元每枚2,50元。1980年,黄金每两406.25元,白银每两6.25元,银元每枚5元。1985年,黄金每两900. 00元。1987年,黄金每两1500.00元,白银每两26.5625元,银元每枚20元。1950~1991年,全县共收购黄金392443. 112两,白银536756. 32两,银元339406枚。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