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永春县” 相关
共 2000 条 7 / 134
91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古树名木在福建永春县被重点保护,包括大柳杉、古竹柏、古杉木、大红豆杉、古圆柏等。同时,该县还有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22种。
92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山林权属主要有族有林、私有林、寺庙林和无主林。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和林业“三定”,核定了山林权属,建立了林业生产责任制。
93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述了永春县的种苗和植树造林情况。在种苗方面,介绍了采种和育苗的情况,包括民国时期的采种和育苗情况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主要造林树种的采种和育苗情况。在植树造林方面,介绍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山地造林情况,包括造林面积和树种的选择等。
94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的采种和育苗情况,包括从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和主要树种的采种、育苗情况。
95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永春县桃溪流域的绿化工程在1982年开始实施,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种植了多种树种,包括杉木、马尾松、丛生竹、茶果等,同时进行了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等措施,溪岸和沿溪公路也进行了绿化。
96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封山育林采用全封、半封或轮封三种方式,新中国成立后进行大面积封山育林,成效显著。一些公社和大队进行封山育林,取得良好效果。
97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木材和毛竹的征收管理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征收育林费、建立集体林育林基金制度、征收国有林育林基金、统一木材价格后不再征收国有林育林基金、征收林业开发基金等。同时,对营林补助也进行了无偿提供种苗、现金补助、有偿无息贷款等改革。
98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述了永春县的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情况。林政管理方面,介绍了护林组织、采运销管理和处理毁林案件等方面的内容。森林防火方面,介绍了灾情的历史和现状,以及扑灭山火的措施和经验。
99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永春县的护林组织和采运销管理,以及处理毁林案件的情况。
100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的森林火灾历史和现状,以及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的预防措施。其中,民国时期群众烧山驱兽导致大量森林被毁,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建立了护林防火组织和制定了法规条例,但仍每年有火灾发生。部分地区长期无山林火灾,重点林区一都乡三岭村通过...
101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1958年前,永春县的森林病虫害较少。1958年后,由于森林破坏和生物链失衡,病虫害开始成灾。主要的病害有炭疽病、叶枯病等,主要的害虫有松毛虫、小卷叶蛾等。1980年后,病虫害发生面积约10.92万亩,其中松毛虫最为严重。1986...
102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述了木材采运方面的内容,包括采伐方式、工具、采伐量和溪塔伐木场等。同时,还介绍了木材运输的方式,包括人力运输、水运和车运等。
103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的森林采伐历史和现状,包括采伐方式、工具、采伐量和溪塔伐木场的情况。同时,还介绍了该县的木材运输方式,包括集材和长途运输。溪塔伐木场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经营方针和策略,包括采育并举、综合经营、多种经营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04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木材公司的历史和经营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经营方式和价格策略等。木材公司在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统购统销、开放自由市场等,同时也经历了价格的变化和调整。
105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的松脂、木炭、竹器、竹笋、紫胶、菇类和其他林副产品的生产情况。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