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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 类型: 正文
兴隆台区物价局针对当地市场外进大酱、酱油数量大,价格混乱的状况,加强对外进大酱、酱油的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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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经过联合检查、评比,1988年兴隆台区10家企业评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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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被评为兴隆台区“双信”单位的兴隆商场,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虚心接受业务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经营的全部商品无一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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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四月十日开始,兴隆台区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体经商者,将陆续使用由兴隆台区物价局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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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控制物价上涨,兴隆台区物价局于5月20日起,对部分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工业消费品实行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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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物价局,颁布理烫发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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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8月,兴隆台区政府到欢勘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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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兴隆台区物价局根据省、市物价局、商业局有关文件规定,对13种名烟、13种名酒和部分商品的零售价格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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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1日,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兴隆台区物价局通过摸底、调查,对全区旅店业进行了整顿,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并颂发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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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兴隆台区开展物价大检查工作全区有291户企业单位完成了物价大检查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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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兴隆台区物价局组织力量,开展节日市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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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十年代第一个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兴隆台区人民政府于元月17日至19日,组织工商、物价、计量、公安、卫生防疫、动检等部门进行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检查,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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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10日兴隆台区进入物价大检查的重点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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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为了帮助企业正确使用作价权,避免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使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切实地加强企业价格管理,兴隆台区开始实行企业作价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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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兴隆台区各级工会相应建立了职工物价监督组织并广泛地开展了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活动。这支队伍常年活跃在油田矿区和城区街道,对于稳定市场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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