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物价局实行统一标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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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352
颗粒名称: 兴隆台物价局实行统一标价签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四月十日开始,兴隆台区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体经商者,将陆续使用由兴隆台区物价局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行明码标价。
关键词: 兴隆台 商品 标价

内容

本报讯 从四月十日开始,兴隆台区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体经商者,将陆续使用由兴隆台区物价局统一监制的商品标价签,对百货,副食、烟酒、蔬菜、水产品和饮食行业、服务行业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的农副产品的现行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新印制的商品标价签为红、蓝、绿三种颜色。红色适用于国家定价的商品价格,蓝色适用于国家指导价的商品价格,绿色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标价签上标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计量单位、进价、进销差率和零售价格。实行商品明码标价是群众监督物价的一种好方法,可以遏止随意提价、凭口要价的现象发生。兴隆台区物价局还于四月下旬进行商品标价签大检查,按缺签数量给予经济处罚。
  (于明福)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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