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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朝时期,荷泽城为曹州府尹驻地,负责军事的镇台衙门也设在菏泽城。镇台衙门除镇台外,下设协台、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经制外委等职。1925年,曹州所辖驻军被国民党收编,同年4月设旅,后扩编称军,菏泽为旅(军)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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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以前的兵役制基本都是募兵制,即所谓“吃粮当兵”。清初,称八旗制。曹州总镇王连三即有“练勇”800人。新军之兵役分为3种:一是常备兵。常备兵3年期满后发给凭证,资遣回乡,列为常备兵,月给饷银1两,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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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以前的兵役制基本都是募兵制,即所谓“吃粮当兵”。清初,称八旗制。清朝末年,屡受帝国主义侵略,深感兵力不济,军威不振之苦,因而又参照外国的做法编练“新军”,改八旗制为募兵制,名曰“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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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期间,国民党曾实行过征兵制,开始按地亩摊派,每100亩地抽一个兵员,年龄规定在18?富户人家不愿应征者,即出钱或出粮让贫苦农民来代替,即所谓“卖兵”。有的兵痞到部队即设法逃跑,回来再 “卖兵”,往往一年卖二三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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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在长期的革命战争时期至1955年《兵役法》公布前,实行志愿兵制。参加人民军队的人员,不计报酬,全靠政治觉悟和民族大义,自觉为民族利益和自身解放而英勇斗争,这一制度对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是当时唯一可行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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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在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是年,在县兵役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县很快掀起了“保家卫国尽义务”的应征参军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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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义务兵制的实旅,为积蓄强大的后备兵员,随时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1956年春,全国实行了预备役制度。菏泽县也进行了预备役普遍登记和定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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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荷泽人民深受帝、官、封的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官逼民反,其势必然。仅清末至解放战争的百余年间,菏泽人民揭竿而起者此伏彼起,特别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百姓由自发武装变成了有组织有纪律的武装,形成了一股为自由而奋斗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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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荷泽人民深受帝、官、封的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官逼民反,其势必然。仅清末至解放战争的百余年间,菏泽人民揭竿而起者此伏彼起,特别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百姓由自发武装变成了有组织有纪律的武装,形成了一股为自由而奋斗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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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菏泽成立山东地方预备人民自卫团,任命朱振山为主任,直接管辖地方民团武装。地方民团的组织以当时的行政区作为基层单位。各区均设有区团正(即区长)、区团佐(即队长)负责带领团队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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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0月中旬,中共党员于子元、刘齐滨、张燿汉等通过统战关系,争取了开明绅士杨履谦,在菏泽西南许寺村建立了王浩屯抗日自卫队,杨履谦任大队长,张耀汉任大队副。开始只有几十人,后发展到300余人。1939年10月合并于冀鲁豫支队特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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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农村始有红枪会出现,此组织是在菏泽社会秩序极为混乱的情况下产生的。发起人为侯店村侯复元。他趁21军大量收容土匪之机,地方无大股匪乱,迅速发展了红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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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南逃的不法地主,随国民党新五军北犯而回到菏泽。他们对共产党仇恨极大,纷纷组织还乡团进行阶级报复。有的编入张奎生、卞旭亭的县大队,有的编为区小队,驻在城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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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年曹州改为直隶州,有马步兵286名驻州城。1815年定营制,设曹州总镇之职,辖12协营。有马步兵5444人,协防巨野、单县等地。1840年,驻菏泽的正式防军为绿营,多为汉人。当时曹州设“曹标”,共辖5440人,分布15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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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年曹州改为直隶州,有马步兵286名驻州城。1815年定营制,设曹州总镇之职,辖12协营。有马步兵5444人,协防巨野、单县等地。1840年,驻菏泽的正式防军为绿营,多为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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