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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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募兵制
分类号: E125
页数: 2
页码: 427-428
摘要: 清朝以前的兵役制基本都是募兵制,即所谓“吃粮当兵”。清初,称八旗制。清朝末年,屡受帝国主义侵略,深感兵力不济,军威不振之苦,因而又参照外国的做法编练“新军”,改八旗制为募兵制,名曰“练勇”。
关键词: 兵役 募兵制

内容

清朝以前的兵役制基本都是募兵制,即所谓“吃粮当兵”。清初,称八旗制。
  清朝末年,屡受帝国主义侵略,深感兵力不济,军威不振之苦,因而又参照外国的做法编练“新军”,改八旗制为募兵制,名曰“练勇”。曹州总镇王连三即有“练勇”800人。新军之兵役分为3种:一是常备兵。选土著壮丁中有身家之人充之,屯聚训练,发给全饷,3年出伍,回归原籍。二是续备兵。常备兵3年期满后发给凭证,资遣回乡,列为常备兵,月给饷银1两,自谋职业。每年10月,由该军统派人前往各州府督促训练,为期一个月。如有征调,无论在籍在外,均须应召。三是后备兵。续备兵3年期满发给凭证,列为后备兵,不发官饷,自谋职业,第二、第四年会操,第一、第三年免操,4年期满后,退为平民。
  民国初期,军阀混战,杀人盈城盈野,一般人家的子弟很少应募当兵;应募者多为兵痞或无业游民。当时荷泽城乡曾流传“好铁不打钉,好孩子不当兵”的歌谣。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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