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都督赵惟熙、代布政使何奏篪卖官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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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
唯一号: 290132020210000834
事件名称: 甘肃都督赵惟熙、代布政使何奏篪卖官
文件路径: 2901/01/object/PDF/290110020210000018/001
起始页: 000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九月

事件描述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九月甘肃都督赵惟熙、代布政使何奏篪,借口财政困难, 向各州、县提取“盈馀”,大县二、三万两,中县数千两,小县数百两,如不能交纳者,立予撤任。所收达数十万两。又定价卖官,谓之“报效”,如秦州、河州任官一年,报效一万五千两,张掖、武威一万二千两,兰州、 西宁、宁夏各府属县五千两,次降至五百两。并定先缴款后到职,未交款者虽已委派仍不许到职,另委他员。虽经各界人士群起反对,但赵、何卖官如故。

知识出处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

《甘肃文史资料选辑第十辑》

周恩来总理曾于一九五九年在全国政协三届一次会议招待六十岁以上委员的茶会上,提出“戊戌以来是中国社会变动最大的时期,从那时到新中国成立的历史资料,要从各方面把它记载下来”,并说“使后人知道老根子和供历史研究的参考”。为此目的,我们编纂整理了《甘肃解放前五十年大事记》,供研究我国近、现代史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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