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粟特人的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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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石窟与藏传佛教艺术研究》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3105
颗粒名称: 3.粟特人的活动
分类号: K879.214-53
页数: 4
页码: 164-167
摘要: 池田温先生在《8世纪中叶敦煌的粟特人聚落》一文中认为粟特人作为一个聚落“在8世纪末吐蕃占据敦煌时就基本消亡了,其中有势力的人有的归还了本国,有的散入回鹘势力圈内或其他地方,剩下的一些粟特人后裔则依附于汉人的寺院,成为寺户”①。在敦煌文献中有很多资料涉及有关粟特人活动。有学者分析认为吐蕃统治时期敦煌仍有大量粟特裔民存在,并作了相关问题的分析论述①。从历史事件中也可证明,吐蕃在攻占敦煌时把那里包围了十年,为了保护敦煌的佛教,吐蕃和沙洲设立盟誓, 要求吐蕃“勿徙他境”,就是不要让这里的人搬走②。参见诸位学者的研究, 下面将此时期的粟特后裔活动情况作概括梳理。
关键词: 敦煌石窟 文集 喇嘛宗 宗教艺术

内容

池田温先生在《8世纪中叶敦煌的粟特人聚落》一文中认为粟特人作为一个聚落“在8世纪末吐蕃占据敦煌时就基本消亡了,其中有势力的人有的归还了本国,有的散入回鹘势力圈内或其他地方,剩下的一些粟特人后裔则依附于汉人的寺院,成为寺户”①。在敦煌文献中有很多资料涉及有关粟特人活动。有学者分析认为吐蕃统治时期敦煌仍有大量粟特裔民存在,并作了相关问题的分析论述①。从历史事件中也可证明,吐蕃在攻占敦煌时把那里包围了十年,为了保护敦煌的佛教,吐蕃和沙洲设立盟誓, 要求吐蕃“勿徙他境”,就是不要让这里的人搬走②。参见诸位学者的研究, 下面将此时期的粟特后裔活动情况作概括梳理。
  (1)作为粟特人祖上传承的优良的商贸智慧,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的粟特人在他们的聚落消失后,仍然坚持并发展着这一传统谋生手段。P.2912 号文书《写经施人疏》,记载某年四月八日康秀华一次性向寺院施舍银盘 3枚35两、麦100硕、粟50硕、胡粉4斤③, “充写经直” ④。康秀华财力雄厚,学者们研究其是粟特商人,在敦煌以经营胡粉生意为主⑤。
  唐宋时敦煌出现过不少粟特人开办的酒店。P.4697《辛丑年酒账》记载有“康家店”,P.3212记载有“石家店”。可以说,粟特裔民在敦煌的商业活动并未因吐蕃的统治而间断。
  (2)吐蕃在敦煌的行政建置上把唐代的乡制改为部落制,有曷骨萨、 擘三、道门亲表、悉董萨、僧尼、上下行人、阿骨萨、丝棉等部落,这些部落的居民中有数量可观的粟特人存在。S.2228《亥年修城夫丁使役簿》记载丝棉部落有粟特姓共十几人;S.5824《经坊供菜关系碟》记载有行人部落、 丝棉部落的粟特人;P.2162《寅年沙州右三将纳突历》,中记载百尺村居住有粟特人;S.5812《丑年八月女妇令狐大娘碟》中记有许多粟特人从事丝绸、棉麻布的生产与销售;S.1475《未年(827年)安环清卖地契》出现上部落粟特人安环清;S.1475《酉年(817年)曹茂晟便豆契》记载曹茂晟是下部落居民;P.2964《己年二月十日令狐善奴刈麦价契》中有康悉杓家;S.1291 《某年三月一日曹清奴便麦契》有中元部落百姓曹清奴。以上记载说明各部落中居住了不少粟特人。许新国先生据S.2228关于丝棉部落粟特人记载认为直到8~9世纪,粟特人仍然活跃在沙州丝绸生产与销售中”®。从丝绵、行人部落中粟特人最多的情况,可以看出他们多是从事丝绸、棉麻布和毛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②。
  (3)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粟特人多信仰了佛教,并在佛教教团中具有很大的势力。这一时期敦煌出现了许多佛教名僧,如昙旷、摩河衍、法成等, 在中国佛教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其在吐蕃占领敦煌初就形成规模, P.2729《吐蕃辰年(788年)三月沙州僧尼部落米净辩牒》是吐蕃占领敦煌后于公元788年三月五日对敦煌诸寺僧尼清查名单,敦煌诸寺僧尼共 310人,其中粟特胡姓人有49人:龙兴寺有都统石惠捷、米净辩、石宝意、 石会如;大云寺有翟维明、都统康智全、罗智广、石法进、贺辩空;莲台寺、灵图寺、金光明寺、永安寺、开元寺、乾元寺、灵修寺和普光寺也都有粟特胡姓。粟特及胡姓人占僧尼总数约近六分之一,其中安、史、米、曹、康、石等粟特姓共29人,占了近十分之一③。
  (4)吐蕃统治时期,粟特裔民多沧为敦煌各寺院的寺户(寺院依附民)。寺户的身份来源不同,有俘囚配为寺户;世族施人“家客”;有各色人的“施身”;有奴婢升格为寺户等④。敦煌文书P.3918《金刚坛广大情净陀罗尼经》的题记表明,唐伊西庭节度留后使判官朝散大夫试太仆卿赵彦宾就是西州的没落(被俘)官员,并被掠到甘州,充当寺户⑤。当时敦煌的寺户中也存在没落官员身份。S.0542《敦煌诸寺丁壮车牛役薄》中记载敦煌龙兴、 大云、莲台、开元、安国、永安、乾元、灵图、金光明、报恩、兴善、灵修、大乘等13寺寺户中有48户是粟特胡人⑥。他们以不同形式受寺院差役,为寺院工作。
  (5) 还存在一部分粟特人在吐蕃政权中任职服役。如康国人康再荣就曾在吐蕃占领河西时任曷骨萨部落使气另外,当时沙州僧官可以被委任监理世俗政事,这来源于吐蕃“国之政事,必从桑门参决”的旧制⑧。敦煌僧人从政、于役王事者,时有出现并成为风气。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藏敦煌吐蕃文书FV.12《原籍表》①,为吐蕃统治敦煌中期兵籍残卷,该卷残存旗手、射手及从卒等48名,注明为僧人身份者10人,其中记:曷骨萨部落僧人曹ロロ为射手。可能此人为粟特僧人,同样受当时制度约束,要承担官府的徭役和兵役,还不断受到寺院的役使,为寺院建园、修造、加工、窟上等,姜伯勤先生就“窟上”列举有西窟上水、修堰等,还可补充东窟造作。
  (6)粟特人还广泛地与敦煌社会各界交往、通婚,还加入到一些社会组织中。唐宋时期,敦煌的“社”十分盛行。这种“社”有的是一种民间的互助组织,更多的是佛教团体联络寺外信徒、助办佛事的一种方式。这里要指出的是在敦煌有关“社”的文书中,也有许多昭武九姓人。S.2894《壬申年十二月社司转帖》共3件,内容都是通知信众参加建福活动的。所通知的名单中有不少为昭武九姓。

知识出处

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石窟与藏传佛教艺术研究

《敦煌吐蕃统治时期石窟与藏传佛教艺术研究》

出版者:甘肃教育出版社

出版地:2012.4

本书内容涉及对敦煌吐蕃石窟艺术样式的研究、社会政治背景探讨、造像思想研究、吐蕃密教文献研究、石窟经变画与图像专题研究、密教尊像研究、西藏考古与艺术研究、毗沙门天王像研究、莫高窟第465窟研究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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