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烟厂组织及其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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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肃文史资料选輯第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2842
颗粒名称: 二、水烟厂组织及其人事制度
分类号: TS455
页数: 5
页码: 177-181
摘要: 一九二三年左右,是兰州水烟厂的极盛时代,由于产销畅旺,获利较厚,当时开厂营业者达一百三、四十家;到一九二八年,因国民军入甘与当地军阀争夺地盘,全国各地又连年发生战争,交通阻塞,运输困难,加以税收差徭繁重,并遭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给水烟业带来了严重打击,以致生意萧条,相继倒闭,能继续营业者六、七十家,减少了一半,一直到解放时,大小烟厂,仅存三十余家。
关键词: 水烟 鼻烟 兰州

内容

一九二三年左右,是兰州水烟厂的极盛时代,由于产销畅旺,获利较厚,当时开厂营业者达一百三、四十家;到一九二八年,因国民军入甘与当地军阀争夺地盘,全国各地又连年发生战争,交通阻塞,运输困难,加以税收差徭繁重,并遭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给水烟业带来了严重打击,以致生意萧条,相继倒闭,能继续营业者六、七十家,减少了一半,一直到解放时,大小烟厂,仅存三十余家。兰州最大的青、黄烟厂:青烟厂有一林丰、福生德(原福泰昌)、协和诚、昶利和、祥盛永、丰盛源等;黄烟厂有锦川和骏川成。中等厂有四十余家,约占兰州水烟业百分之三十左右,小烟厂有七、八十家,约占兰州水烟业百分之六十左右,多是半农半商。这种小烟厂,在经营上是收购一部分残烟叶(即大、中烟厂收购剩余的烟叶)并搀杂自种的烟叶,制成青、黄烟丝,在各地出售;或因资金周转不灵,多以廉价售给大、中烟厂,借以维持门面。但在大鱼吃小鱼的情况下,小烟厂关门倒闭者为数不少。 兰州大、中烟厂的内部,有资东(即资本主)、掌柜(即资方代理人)、内伙计又称内柜(即总号满师的学徒或由总号派往分号的职员)、外伙计又称外柜(即分号雇用的店员等)、及工场大头、小头、学徒、工人、杂工等。这种旧商号式的企业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其内部人员和资东都有非亲即故、千丝万缕的关系,所谓“非同朝(陕西同州、朝邑人)莫用”,意即内部所用人员,从掌柜到学徒,几乎都是同一地方或有亲咸关系的人,而这些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复杂的:资东在习惯上叫财东或东家,就是企业的资本主,不参加经营管理,也不干预业务,只在每两年或三年结帐核算分红时,掌柜对东家报告生产经营情况,东家对经营管理也提些意见;同时决定掌柜去留和人股增减事项。关于伙计、学徒的升迁去留等问题,则由掌柜决定执行。独资开设的烟厂,不设董事会或股东会,因而资方代理人的权力较大;资方代理人叫掌柜的(因担任职务不同有大、二、三、四掌柜之别),也就是后期所称的总经理、经理、副经理等。这些人代表资方,全权处理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但又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的资方代理人,他们多是从学徒出身而逐渐被提拔起来的,更重要的是吃份子和分红而不是薪金制,吃股分红正是兰州旧企业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资本主为了使这些人“忠心耿耿”地为他们赚更多的钱,就采取了“人股”的办法,即资本主出钱、资方代理人出力的办法来吸引这些人。这些人的报酬取得,完全由盈利的多少来决定,从他们所处的地位来看,是代表资本主的利益,而且过着资产阶级生活,因此他们是属于资产阶级的范畴。
  东家和掌柜之间分红的比例,是“本六人四”,即每期红利,资本主得百分之六十,人股得百分之四十;人股的分法,是将这四分红利作为四十厘,这是不变的,也叫死份子;占份子的大小,是根据职位的高低、本人在企业中的资历劳绩和与资本主的关系等来决定的,大掌柜一般是十厘,但个别也有占十二厘或者八厘的,其余掌柜等一般是四至五厘,至于不担任掌柜或刚开始占份子的(又叫进帐)一般是一至三厘,以上这些人所占厘数加起来的总和不能超过四十厘(如一期结算红利为十万元,资本主得六万元,人股得四万元,一厘就是一千元)。按理说占了份子成了掌柜,就应负一部分管理工作,但事实上除了二掌柜协助大掌柜负一部分责任外,其余三、四掌柜一般只是帮助一些号务,作不了主也指挥不了人,至于新进帐的人就更谈不到什么职权了。资东与掌柜之间没有契约,也没有合同,资东可以随时辞退掌柜的,这种制度,限定掌柜只能从当年的盈余内分取一些红利,而对生产资料一份没有最后支配权,同时还规定了“人不占银,银不占人”,即掌柜的有钱也不能向本号投资或占银股红利,资东也不能占人股的红利,这样就使资东对资方代理人有经济以外的拘束,更加处于主动的地位。通过占股分红,使资方代理人与资本主的利益一致起来,很好地为剥削制度服务,可是资方代理人的报酬既然通过分红来实现,当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而无红利可分或红利较少时,到结算时期,他们总是要运用提高盘存成品价格估计实现盈余等计算方法,来达到盈余的分配,而资本主通常总是以“打折成”、“留烟本”等等名堂,把盈余留下来或变为资本,这又造成资方代理人与资本主在争夺红利上不可避免的矛盾。另外,由于资本主不参加经营管理,企业大权逐步落在个别资方代理人手中,这些人为了求得企业的长期发展,巩固自己的地位,进行剥削,发财致富,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和资本主一样,所以在分红问题上也和其他资方代理人存在着矛盾。
   烟厂内部的职工、学徒,是指企业管理方面的人员和学习经营管理工作的学徒。职工、学徒之中有内外柜之分,所谓内柜就是总号系统的人员,凡总号掌柜、职工及所收的学徒和总号派出的代理人及职员等都属于内柜;由烟厂门市部直接吸收的学徒和雇用的店员等都属于外柜。内柜是办理总号事务的,除在总号办事的外,就是派往分号和工场工作的,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他们往往是以领导机关高人一等的身份出现的。在经济上内柜人员是吃份子或者拿年薪,外柜则是不吃份子而拿月薪,其进号出号具有资本主雇用的特点。资本主通过内柜外柜这一制度,在雇用劳动者中间制造界限,同时利用培养、开份子和提拔等方式,逐步使一些劳动者蜕化变质为剥削者,又利诱内柜人员付出更多的无偿劳动(仅有很少年薪),对他们进行残酷的剥削。学徒的来源,一般都是掌柜和高级店员的同乡、亲戚等,有些是同业或来往商号的亲戚、同乡等,但雇用的条件是看乡土、亲戚关系,一直保持不变。学徒进号之前,先请掌柜验看面试,认为合格,才选个所谓“黄道吉日”,正式办理入号手续,由荐官或人主(即介绍人)领来给掌柜磕头拜师,对其他资方代理人及年龄较大的职员,也要磕头拜师,然后礼拜财神,号内备饭菜招待荐官人主,从此对掌柜称“师”,对其他职员称“大”,学徒自己则被称为“相公”;由于这种封建的乡土、亲戚关系,有些企业成员,上至掌柜下至学徒,都是清一色的同、朝人。学徒进号后,主要是侍候掌柜等人,做些洒扫、倒茶、端饭、提烟袋、铺折被盖等勤杂工作;至于学徒的学习,只学些记数码字、打算盘,就这也没有规定时间和专人来教,全靠自己利用空闲休息时间,主动地向师兄弟学一点;学徒虽然也吃小灶(掌柜、职工吃小灶,生产工人都吃大灶),但必须等待掌柜等吃过再吃,在掌柜吃饭时,学徒还要恭敬勤慎的侍候;学徒除春节和习惯上的大会,可以休假几天外,其余就不得随便出入,没有行动上的自由,平时言语动作,稍有不慎,就要遭到掌柜的打骂,学徒间的相骂打架,更是违犯号规,犯了要马上开除;学徒出师的期限没有规定,一般是三年,也有四、五年的,不过在三年后可以给少许身金;学徒的名额没有一定,一般占企业人员的四分之一,经过一个阶段吸收一些,也要从中去掉一些认为不能造就的人,这一工作多在每年旧历正月初六日进行,叫做说话,又叫“选娃”,在这一天,通知哪一些人留,哪一些人去,对不要的人,送交荐官或“人主”,所以在说话时,不论新、老学徒,都是提心吊胆,人人自危,有的说话时虽然没有提到,但号里认为不需要时,可乘他回家的机会写信叫他不要再来,所以学徒的职业是没有保障的。至于职工除工场工人和总分号杂工外,纯属雇佣劳动者,他们和资东及资方代理人的关系是劳资关系,他们的待遇,在工资形式上虽是拿年薪,实际上最高工资比工场的大小头和外柜店员还要低一些。但是,职工出身于学徒,学徒基本上是同、朝人,他们与资东、掌柜又有非亲即故的密切关系,所有掌柜差不多都是从学徒中提拔起来的,只要顺利出师,熬上了年头,就可以开份子,一变而为掌柜;同时,在工作分配上,主要又是管帐、记帐和跑外,因此对外柜和工场工人存在着一种优越感。加以资本主及资方代理人在提拔人方面又故作姿态,即在开份子前,先由掌柜“挂号”,以便正式列入分红名单。所有这些封建关系和资本主玩弄的手法,在他们心目中造成一种假象,认为自己和掌柜是一样的人,抱有“时来风送腾王阁”的幻想,从而加强了他们是自家人的观念,实际上这种前途问题,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真正当上资方代理人的能有几个?例如兰州一林丰水烟厂,开设五十多年,学徒不下百余人,而提拔为掌柜的不过五、六人,这里面还有着亲戚派系等人事关系,并非光凭资历和个人努力所能达到的。

知识出处

甘肃文史资料选輯第二辑

《甘肃文史资料选輯第二辑》

出版地: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书写的清光绪二十一年河湟事变概略,清光绪二十一年河湟事变起因,民初甘肃省临时议会琐忆,张广建督甘七年,凉州事变与马廷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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