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唐太宗执行“安人(民)宁国”“不夺农时”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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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话说陇西堂》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834
颗粒名称: 三、唐太宗执行“安人(民)宁国”“不夺农时”方针
分类号: K820.9
页数: 1
页码: 203
摘要: 唐朝建立的时候,社会经济十分困难,直到唐太宗即位时,这种困难的局面也没有多大的改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唐太宗要求大臣们在认识上和政策上要执行“安人(民)宁国”“不夺农时”的方针。贞观二年(628年),他向侍臣们指出:“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根本。国家以人民为本,人民以食为本,而生产衣食又以不失时为本。”他强调要减少战争和土木营建工程,并表示要从他本人做起。
关键词: 唐太宗 文化研究 家族

内容

唐朝建立的时候,社会经济十分困难,直到唐太宗即位时,这种困难的局面也没有多大的改变。那时,全国许多地方生产力没有得到恢复,有的地方还是“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的残破景象。全国人口也大量减少。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全国户数近九百万,人口四千六百余万;可是到了武德年间,全国户数只剩下二百余万了,劳动人手比隋朝大大减少了。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唐太宗要求大臣们在认识上和政策上要执行“安人(民)宁国”“不夺农时”的方针。贞观二年(628年),他向侍臣们指出:“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根本。国家以人民为本,人民以食为本,而生产衣食又以不失时为本。”他强调要减少战争和土木营建工程,并表示要从他本人做起。同时,他制订了鼓励增殖人口的政策,并以民间是否“婚姻及时”、户口是否增多,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标准。另外,他认真地检查均田制(封建国家向农民授田的一种形式)实行的情况,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力和土地的结合,同时也鼓励地方官员开办屯田。
  在赋役政策上,他接受了隋亡的教训,提出对农民要“轻徭薄赋”,地方官吏如果超出规定向农民征税,要以“枉法”论处。
  这些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说,贞观四年(630年),一年中全国只有29人被判处死刑,刑罚用得很少;人们居家用不着关闭大门,出远门的人用不着随身带着粮食。这当然有所夸大,但也反映出社会秩序在趋于安定。到了贞观十六年(624年),在全国不少地区,买一斗谷子只要五个钱,在更富庶的地方,一斗谷子才值三个钱,说明当时全国粮食是比较充足的。唐太宗死后第三年,即唐高宗永徽三年(652年),全国户数已上升为380万,比唐太宗刚即位时增加了将近90%。所有这些,当然首先要归功于劳动人民,但同唐太宗发展生产的措施和政策也是分不开的。

知识出处

话说陇西堂

《话说陇西堂》

出版者:金城出版社

出版地:2017.12

本书以探究陇西李氏文化为中心,汇集了数十位专家、学者关于李氏文化源流、沿袭脉络、发展历史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大丰富了学术界研究李氏文化的资料内容,对于保存李氏文化资料、深入研究陇西李氏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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