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话说陇西堂》 图书 |
唯一号: | 290120020210001705 |
颗粒名称: | 2.北魏律令 |
分类号: | K820.9 |
页数: | 1 |
页码: | 077 |
摘要: | 在参制北魏律令方面,李冲、李韶亦颇有劳绩。《魏书·李冲传》记:“及议礼仪律令,润饰辞旨,刊定轻重,高祖(孝文帝)虽自下笔,无不访决焉。”李韶也曾“参定朝仪律令”。据陈寅恪先生的看法,北魏有三次制定律令之举(太和初,太和十五年和正始元年),李冲参与的是第二次律令的制定,代表河西士人对律令的意见。“于是北魏之律遂汇集中原、河西、江左三大文化因子于一炉而冶之,取精用宏;宜其经由北齐,至于隋唐,成为两千年来东西刑律之准则也。” |
关键词: | 陇西堂 文化研究 家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