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李冲等与北魏的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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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话说陇西堂》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703
颗粒名称: 李宝、李冲等与北魏的政权建设
分类号: K820.9
页数: 7
页码: 075-081
摘要: 史载李暠有10子,长子谭早卒,其余诸子均在西凉政权中任要职。西凉亡后,歆、让、恂先后被杀或自尽,其余诸子下落诸书均未载,恐也先后为蒙逊所杀。暠妻尹氏、诸女及第六子翻子宝等被囚于北凉都姑臧。而李宝舅唐契(唐瑶子)则任北凉晋昌太守。原西凉旧臣,如刘昞、宋繇等则仕于北凉。
关键词: 陇西堂 文化研究 家族

内容

史载李暠有10子,长子谭早卒,其余诸子均在西凉政权中任要职。西凉亡后,歆、让、恂先后被杀或自尽,其余诸子下落诸书均未载,恐也先后为蒙逊所杀。暠妻尹氏、诸女及第六子翻子宝等被囚于北凉都姑臧。而李宝舅唐契(唐瑶子)则任北凉晋昌太守。原西凉旧臣,如刘昞、宋繇等则仕于北凉。
   尹氏曾助李暠创业,多有襄助,“故西州谚曰:李、尹王敦煌”。她被俘至姑臧,坚贞不屈,蒙逊不杀,并为其子牧犍(一作“茂虔”)娶其女为妻。[3]刘宋永初二年(421年),唐契叛于晋昌,北凉沮渠蒙逊遣世子政德攻之。423年,政德攻下晋昌,唐契及弟和、甥李宝等奔于伊吾(今新疆哈密西),招集遗民,归附者二千余家,遂臣属于漠北的柔然。
  柔然以唐契为伊吾王。[4]437年,北魏太武帝以女武威公主妻北凉主沮渠牧犍,尹氏及女迁于酒泉,遂逃至伊吾,卒于该地。[5] 至宋元嘉十六年(439年),北魏灭北凉,沮渠牧犍弟无讳走保敦煌。宋元嘉十八年(441年),北魏遣军攻取酒泉,进围敦煌、无讳等西奔鄯善(今新疆若羌),敦煌空虚。次年(442年)在伊吾的李宝率众2000乘机入据敦煌,“缮修城府,安集故民”[1]。而唐契兄弟则率军西取高昌,途中唐契为柔然将阿若所杀,唐和收集余众与车师前部王车伊洛合军,后两人均投归北魏。[2]李宝则于同年底,遣其弟怀达、子承奉表入北魏。魏太武帝封怀达为散骑常侍、敦煌太守,留于京师平城,又遣使授李宝为“使持节、侍中、都督西陲诸军事、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领护西戎校尉、沙州牧、敦煌公,仍镇敦煌,四品以下听承制假授”。然而,北魏并不愿李宝仍坐镇敦煌,故于次年(443年),李宝入朝京师时,留之,拜外都大官。此为李暠孙宝一族入朝北魏之始。
   李宝(字怀素)在北魏政权内,先任外都大官,转镇南将军、并州刺史,后又还朝,除内都大官。文成帝即位后,宝代司马文思镇怀荒(今河北张北),改授镇北将军。北魏太安五年(459年)卒,年53岁。李宝本人主要任北魏军镇和地方行政官员,位从第一品下;他虽然于北魏政权贡献不大,但是他的子孙却不然。史载宝有六子:承、茂、辅、佐、公业、冲。公业早卒,其余五子及其子孙对北魏之政权建设颇多建树,其中尤以李冲以及李承子韶最为突出。下面从几个方面略加论述。
   1.关于北魏礼仪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李冲、李韶多有襄助之功。中国古代封建礼仪制度,虽多系空名,然影响士大夫阶层亦颇深;而且魏晋南北朝时,北方胡族所建政权的汉化与采用汉族传统封建礼仪制度又有密切关系,故不可忽视。北魏政权是漠南拓跋鲜卑入主中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最初其礼仪制度,“稍僭华典,胡风国俗,杂相揉乱”。以后,则渐用从东晋俘虏或来降的儒士,如刘昶、蒋少游等,又用西晋末年以来保存魏晋礼仪,儒学最多的河西名士、硕儒,改革礼制。而后者即包括西凉亡后,投魏的李宝及其子孙。如北魏延兴年间(472—476),“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后韶又“兼将作大匠,敕参定朝仪、律令”。韶弟彦,孝文帝时因“时朝仪典章咸来周备,彦留心考定,号为称职”[1]。而李冲也曾参与由蒋少游主事的“议定衣冠”制度。[2] 2.在参制北魏律令方面,李冲、李韶亦颇有劳绩。《魏书·李冲传》记:“及议礼仪律令,润饰辞旨,刊定轻重,高祖(孝文帝)虽自下笔,无不访决焉。”李韶也曾“参定朝仪律令”。据陈寅恪先生的看法,北魏有三次制定律令之举(太和初,太和十五年和正始元年),李冲参与的是第二次律令的制定,代表河西士人对律令的意见。“于是北魏之律遂汇集中原、河西、江左三大文化因子于一炉而冶之,取精用宏;宜其经由北齐,至于隋唐,成为两千年来东西刑律之准则也。”[3] 3.北魏孝文帝由平城迁都洛阳,乃鲜卑族汉文化之一重要里程,北魏历史上一大事,其中也有李氏一族的功劳。史载,孝文帝将创迁都之计,引侍臣访以古事。李韶说:“洛阳九鼎旧所,七百攸基,地则土中,实均朝贡,惟王建国,莫尚于此。”[4]孝文帝称善,坚定了迁都的决心。
  李冲亦进言于孝文帝说:“陛下方修周公之制,定鼎成周。然营建六寝,不可游驾待就;兴筑城郭,难以马上营讫。愿暂还北都,令臣下经造,功成事讫,然后备文物之章,和王銮之响,巡时南徙,轨仪土中。”后孝文帝至邺城,任命冲为镇南将军,委以营构之任。[5]可见,李冲、李韶对孝文帝迁都洛阳亦多有襄助之功。
   4.按汉族传统的封建礼仪营造宫室、都城,也是拓跋鲜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这方面,李冲则出力最多。史称“冲机敏有巧思,北京(平城)明堂、圆丘、太庙及洛都初基,安处郊兆,新起堂寝,皆资于冲。勤志强力,孜孜无怠,旦理文薄,兼营匠制,几案盈积,剞劂在手,终不劳厌也”[6]。孝文帝营洛都,在太和十七年(493年),“诏征司空穆亮与尚书李冲、将作大匠董爵经始洛京”[1]。然其规制悉出李冲一人之手,且其规划洛京,如北宫市南等型制,多仿河西姑臧城而来,尔后又影响到隋唐时大兴、长安城之营建。这一点也早为著名史家陈寅恪先生所指出。[2] 5.在北魏太和十年(486年).李冲提出以古代汉族政权施行的“三长制”,代替北魏天赐元年(404年)以来实行的“宗主督护制”。《魏书·李冲传》说:“旧无三长,唯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冲以三正治民,所由来远,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
  文明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遂立三长,公私称便。”所谓“宗主督护”,是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初,“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辨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自立是,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3]。也就是说,在京畿、郡县及宗室内部按宗族组织,设立大师、小师进行管理,品举人才、督察课赋等。这是以宗法关系代替过去内地以地域关系为准的基层行政组织的倒退政策,然在当时却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可是,在宗主督护之下,各宗族首领,以及军事、行政上的宗族贵族,不断扩大自己荫附之营户、杂户。而“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4]。宗主督护制已成为社会发展之桎梏。
   李冲顺应时代之要求,提出废除宗主督护制,代之以三长制,其主要内容是:“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长取乡人强谨者……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一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绩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步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
  大率十匹为公凋,二匹,调外费,三匹为内外百官俸,此外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1]实行三长制的好处,正如孝文帝诏书所说:“又邻里乡党之制,所由来久。欲使风教易周,家至日见,以大督小,从近及远,如身之使手,干之总条,然后口算平均,义兴讼息。”[2]即是说,废除以宗法关系督民的宗主督护制,而代之以地邻关系督同的三长制,减少了荫附之户,使课有常准,平均负担。三长制初实行,“百姓咸以为不若循常,豪富并兼者尤弗愿也。事施行后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内安之”[3]。但是,北魏统治者为了拉拢中原汉族世家大族,强宗大族依然势力雄厚,不久他们势力渗入到三长制之中。这正如魏明帝时常景所说:“今之三长皆是豪门为之。”[4]尽管如此,三长制较宗主督护制为进步,这是毫无疑义的。[5] 6.李宝及其子孙在北朝政权中,曾任地方行政官吏甚多,见于记载的有: 李宝(并州刺史)、李抗(刘宋晋寿、安陆、东莱太守)。
   宝子承(荥阳太守)、茂(西兖州刺史)、辅(颍川太守)、佐(常山太守、怀州刺史、相州刺史、并州刺史),抗子思穆(京兆内史、营州刺史)。
   承子韶(并州刺史、行秦州事、行定州事、相州刺史、行雍州事、冀州刺史、定州刺史)、彦(齐郡太守、河南尹、行扬州事、平州刺史、徐州刺史、秦州刺史)、虔(清河太守、长乐太守、燕州刺史、兖州刺史)、蕤(东郡太守);茂子静(东平原太守)、孚(汝阳、汝南、中山三郡太守、沧州刺史);辅子延庆(陈留太守)、延席(安德太守);佐子柬(任城、济北二郡太守、济州刺史)、神?(荆州刺史、行相州事、行并州事、肆州刺史);冲子延实(青州刺史)、休纂(雍州刺史)、思穆子奖(行瀛洲事、魏尹)。
   韶子玙(东徐州刺史),彦子燮(高都太守)、德明(高阳太守),虔子晓(顿丘太守,广武、东二郡太守)、蕤子义兴(东郡太守,济、广二州刺史);静子遐(河内太守);延实子彧(广州刺史)、彬(齐州刺史),休纂子昴(广平郡太守)。
   玙子诠(任城郡守)、谧(高阳郡守、安州刺史),瑾子茜之(行阳翟郡守)、行之(齐郡太守);燮子士万(高都太守);唤子裒(章武郡守);奭(汲郡守),晓子仲举(司州武修令、冀州清江令);裒子义雄(琅琊郡守)、礼成(迁州刺史、北徐州刺史)、智源(高都郡守)、信则(沔州刺史)。
   由上可知,李宝(包括其弟抗)一族自入魏后,其子孙在北朝任地方州、郡、县各级行政官吏者甚多,几乎整个北部中国各地均有陇西李氏子孙任过地方官吏。不仅如此,从史籍上看,大多数李氏子孙在地方为政清廉,多有政绩。如李韶在冀州刺史任内,“清简爱民,甚收名誉,政绩之美,声冠当时”,“及赴中山,冀州父老皆送出西境,相聚而泣。二州(冀、定)境既连接,百姓素闻风德,州内大治。”[1]其子玙出为东徐州刺史,“为政清静,人吏怀之”[2]。李辅任颍川太守,“绥怀招集,甚得边和”[3]。李佐行荆州事,“威信大行,边民悦附,前后归之者二万许家”[4]。思穆为京兆内史,“在郡八年,颇有政绩”[5]。然而,也有个别李氏子孙在地方为政欠佳,如李彦,正光时任秦州刺史,“刑政甚严”,激起秦州各族人民的反抗,被杀。[6] 综上所述,李暠子李宝一族投归北魏后,作为河西传统汉族文化的代表,对北魏政权之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多有建树,对北魏政权的巩固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北魏时期,陇西李氏一族贵盛无比,太和年间定四海望族,“以(陇西李)宝等为冠”[7]。而这些作用归结到一点,那就是陇西李宝一族能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用传统的汉族文化、思想贯彻施行于北魏的礼仪、律令、都城建设及行政制度各方面,大大有利于入主中原的鲜卑族的汉化,加速了内地鲜卑族与汉族的融合,其功善莫大焉。

附注

[3]《晋书》卷九六《尹氏传》。 [4]《魏书》卷四三《唐和传》。 [5]《晋书》卷九六《尹氏传》。 [1]《资治通鉴》卷一二四宋元嘉十九年条。 [2]《魏书》卷四三《唐和传》。 [1]《魏书》卷三九《李宝传附韶弟彦传》。 [2]《魏书》卷九一《蒋少游传》。 [3]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07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 [4]《魏书》卷三九《李宝传附韶弟彦传》。 [5]《魏书》卷五三《李冲传》。 [6]《魏书》卷五三《李冲传》。 [1]《魏书》卷七《高祖纪下》。 [2]前引《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65—66页。 [3]《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4]《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 [1]《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 [2]《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 [3]《魏书》卷一一〇《食货志》。 [4]《北史》卷四二《常爽附景传》。 [5]参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274-28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1]见《魏书》卷三九《李宝附传》。 [2]《北史》卷一一〇《序传》。 [3]见《魏书》卷三九《李宝附传》。 [4]见《魏书》卷三九《李宝附传》。 [5]《北史》卷一一〇《序传》。 [6]见《魏书》卷三九《李宝附传》。 [7]《新唐书》卷九五《高俭传》。

知识出处

话说陇西堂

《话说陇西堂》

出版者:金城出版社

出版地:2017.12

本书以探究陇西李氏文化为中心,汇集了数十位专家、学者关于李氏文化源流、沿袭脉络、发展历史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大丰富了学术界研究李氏文化的资料内容,对于保存李氏文化资料、深入研究陇西李氏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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