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通告市财字第七一三号(一九五〇年元月二十五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381
颗粒名称: 兰州市人民政府通告市财字第七一三号(一九五〇年元月二十五日)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82-83
摘要: 奉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税秘字第一四八九号令开:“一九四九年度地价税照旧征收并依据实际情形将一九四八年度每亩法定地价折成小麦再按小麦市价折成人民币作为标准地价税率由千分之十五起至千分之五十止”等因:查本府已自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开征至今各地户尚有因循旧习延不遵限缴款者殊应纠正为此通告。
关键词: 兰州 地方 政府

内容

奉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税秘字第一四八九号令开:“一九四九年度地价税照旧征收并依据实际情形将一九四八年度每亩法定地价折成小麦再按小麦市价折成人民币作为标准地价税率由千分之十五起至千分之五十止”等因:查本府已自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开征至今各地户尚有因循旧习延不遵限缴款者殊应纠正为此通告于后:(一)各地户凡在通告之日前接到缴款通知书的统限于自通告之日起五日内将款缴到市政府如在通告之日以后接到缴款通知书者统限于自接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款缴到市政府如逾期不缴者过一天按税额加征百分之三之滞纳金过二日加征百分之六依此类推逾十天不缴者除加征滞纳金外并处以原税额百分之五十之罚金。(二)过去未申请登记呈准所有权状者应自通告之日起五日内向市政府报告呈请登记并照章缴纳一九四九年度之地价税否则一经査出将照章缴纳一九四九年度之地价税外并追补过去漏欠之地价税。(三)各地户因住地变更致缴款通知书无法送达者应自通告之日起即向市税务局申明变更地址领取缴款通知书如自通告之日起十日内接不到缴款通知书又不向市税务局请领者一经查出除照章缴纳一九四九年度之地价税外并处以原税额百分五十之罚金。(四)如土地所有权人不在或所有权不明者由土地实际占用人先行负担不得拒缴。(五)上列应纳地价税之土地因种植农产物而已纳公粮者由当地区公署证明持据到市税局变更缴款书可免征一九四九年度之地价税。以上各节仰各纳税义务人一体遵照执行特此通告。
  兼市长 吴鸿宾副市长 孙剑峰(转自《甘肃日报》1950年1月28日第三版)

知识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来,全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在国民党马家军留下的废墟上, 使兰州由一个经济凋敝、文化落后、交通闭塞、城市面貌破败不堪的烂摊子变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冶金为支柱,电力、煤炭、建材、电子、轻纺等行业相配套的黄河上游新兴的工业科学文化城市。陇海、兰新等四大铁路干线交汇兰州,西兰、兰新等八条公路干线辐射全国,短波、 微波、光缆等多种通讯手段与世界沟通,兰州成为西北重要的交通通讯枢纽;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产量逐年增长,一大批名贵土特产享誉海内外;商贸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商业大厦及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市场一派繁荣;科技、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丝路明珠”放射出耀人的光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