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市建字第叁捌号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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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378
颗粒名称: 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告市建字第叁捌号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日)
分类号: D625
页数: 1
页码: 78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业经明令颁布,兰州市军管会通令所有全市机关、学校、工厂、团体、商店均于十月二日普遍悬挂。
关键词: 兰州 地方 政府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业经明令颁布,兰州市军管会通令所有
  全市机关、学校、工厂、团体、商店均于十月二日普遍悬挂。査已制
  成之国旗,多有不合规定者,兹为划一标准起见,凡本市各机关、团
  体及商店之国旗(包括制造出售成品),一律先送本府检定,俟核准
  后,方准出售及悬挂。未经检定加盖合格戳记者,不得出售,亦不
  准悬挂。除派员检査严予取缔外,合行公告周知此布。
  兼市长 吴鸿宾
  副市长 孙剑峰
  (转自《甘肃日报》1949年10月3日第一版)

知识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来,全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在国民党马家军留下的废墟上, 使兰州由一个经济凋敝、文化落后、交通闭塞、城市面貌破败不堪的烂摊子变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冶金为支柱,电力、煤炭、建材、电子、轻纺等行业相配套的黄河上游新兴的工业科学文化城市。陇海、兰新等四大铁路干线交汇兰州,西兰、兰新等八条公路干线辐射全国,短波、 微波、光缆等多种通讯手段与世界沟通,兰州成为西北重要的交通通讯枢纽;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产量逐年增长,一大批名贵土特产享誉海内外;商贸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商业大厦及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市场一派繁荣;科技、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丝路明珠”放射出耀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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