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停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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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1341
颗粒名称: 第五节停车
分类号: D9
页数: 1
页码: 33
摘要: 本节介绍了对于停车场停放车辆的规定。
关键词: 交通 法规 政治

内容

第四十四条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或岗警临时指定之地点,依照规定办法停放,便道上不准停车。
  第四十五条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应立即推靠路侧,急速修复,或拉回厂内修理。
  第四十六条停放车辆,除确系在安全地方,不致发生危险者外,驾驶人不准离开其驾驶之车。

知识出处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

兰州解放五十年来,全市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在国民党马家军留下的废墟上, 使兰州由一个经济凋敝、文化落后、交通闭塞、城市面貌破败不堪的烂摊子变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冶金为支柱,电力、煤炭、建材、电子、轻纺等行业相配套的黄河上游新兴的工业科学文化城市。陇海、兰新等四大铁路干线交汇兰州,西兰、兰新等八条公路干线辐射全国,短波、 微波、光缆等多种通讯手段与世界沟通,兰州成为西北重要的交通通讯枢纽;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产量逐年增长,一大批名贵土特产享誉海内外;商贸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商业大厦及经营网点遍布城乡,市场一派繁荣;科技、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丝路明珠”放射出耀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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