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誉证章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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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唯一号: 150035020220002238
作品名称: 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誉证章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35/001
起始页: 0037.pdf
责任者: 刘增修
分类: 文学
分类号: I222.7
主题词: 诗词

作品简介

《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誉证章》,刘增修所作诗词,收录于《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郯城文史资料第十三辑》

《郯城诗词选》共收录50人,515余首诗词作品。全书内容丰富,底蕴深厚,基调高昂,文笔生动,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集古典诗词与新体诗歌于一书。 郯城县是一片“纳山之灵气,汲水之膏泽",人杰地灵,物阜民丰的古老土地。历史上这里英才辈出,文人竞彩,汉相于定国,薛宣,著名无神论思想家、天文学家何承天等在波澜壮阔的中国历史上留下了闪光的足迹。杰出的文学家、诗人鲍照、徐陵、何逊、王僧孺、何思澄等,在星汉灿烂的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名章佳句。新中国成立以来,郯城县文化界更是继承和发扬了历史的优良传统,积极贯彻“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双百方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在新文学运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尤其是近时期,改革开放的年代给一切事物提供了新生和发展的契机,文学也不例外。郯城县文学创作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崭新局面,文学群体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作品、精品层出不穷。郯城诗词学会就是这些文学群体中较为突出的一个,他们之中有老骥伏枷的长者,也有风华正茂的后辈,有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也有奋战基层的普通工作者,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使他们走到了一起,“继承格律用新韵,旧瓶新酒吟华章”。他们热情地捕捉时代进步的因子,热切地关注着身边琐事和广阔世界,自由地抒发内心情感和汹涌诗情,时之所尚,意之所需,情之所钟,便执笔为诗为词,汇成了这本珍贵的《郯城诗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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