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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丧杂礼

婚嫁建国前婚嫁,有一套旧礼仪,一般由媒人先向男女双方介绍情况,从中撮合。双方家长同意后,男方登门相亲,女方就机选婿。女家看中男方,即煮面点招待,男方同意即将面点吃完,算是双方“心许”。过数日,男方将自己鞋样送去,女方照来样做鞋赠男方,叫“押样”。男方得到新鞋,即向女方赠金若干,名曰“聘金”;另送金银首饰衣物,名曰“聘礼”,或曰“行礼”。

行礼之后,婚姻关系即已确定,择吉完婚。完婚之日,新娘轿入村口,新郎拦轿,揭开新娘头盖,用毛笔蘸红在新娘两眉之间点一“吉祥痣”,叫做“点妆”。入室,红烛高烧,先拜祖先父母,后夫妻交拜,叫做“拜堂”。新娘由女嫔伴入洞房,村中儿童齐集新房,向新娘笑闹为乐。当晚盛宴,名“花烛筵”。宴后,村中能歌会唱的齐集新房内,敲锣打鼓,弹奏管弦,高歌浅唱,恣意取乐,名曰“闹新房”。

闹新房完毕,退出洞房,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安寝。午夜,邻里青年设法要将新郎新娘衣物悄悄偷去,主家拿出糖果、香烟将衣物赎回,名曰“偷新房”。俗传“偷发偷发,越偷越发”。

女子出嫁, 一般用轿,(建国后以马、汽车取代)贫素之家,用二人抬的青布盖轿,俗称凉轿;富豪之家,则用四人抬的彩轿,俗称官轿,另有箱柜盆桶衣被等妆奁,则由男方派人随轿抬去,妆奁多少,以家境贫富而殊。

嫁女在上轿之前,家人围哭,叫做“哭嫁”。俗传“哭发、哭发”,认为哭者愈多,婚后就会愈加兴旺。哭毕,跪辞祖先父母,此时父亲将一朵大红花插在女儿发髻之上,然后由亲兄弟抱负上轿,父亲跨门槛锁上轿门,取早生跨门子之意。旧俗结婚第二年,新娘须回娘家住一年,名曰“回门”。回门期间生子,名曰“跨门子”。

抗日战争后,男方用现金下聘礼者较为少见,上述陈规陋俗,繁琐复杂,逐渐被淘汰。建国后,废除买卖和包办的封建婚姻制度,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结婚前只须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寡妇再嫁,男到女家,逐渐增多,但边远乡村,封建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70年代后期,男女双方,日尚虚荣,女方索取高额聘礼和高档礼品,华丽衣饰者,为数不少。男方讲究排场,大摆筵席,接受贺礼者,亦常有所见。

近年政府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俭朴节约,茶点招待。集体结婚,礼仪从简。社会上逐渐推行,但尚未形成新风。

丧葬旧俗人死之后,烧纸钱纸褡,叫烧“下床钱”。尸体停放在门板上,择时入殓,叫做“进材”。讲究棺木,乐意土埋,有“亡人得土为安”之说,亲朋哭吊,送挽联祭幛,服丧者一律穿戴白色衣帽;死者的妻子、儿女、媳妇,在白布衣帽上还要加上粗麻、以示重孝(由于旧俗重男轻女的思想,妻子死亡,丈夫并不戴孝)。入殓后,灵柩停放祖堂,请道士斋醮,佛教徒则请僧尼念经做佛事,为死者超度往生。

斋醮完毕,即请地仙(察看风水的人)选择墓地风水,拣选时辰,入穴埋葬。乡民多迷信风水,因争墓地,每致涉讼,或因墓地难求,“高曾之柩,数传而不葬”。

死后七天,家人烧纸拜灵,名曰做“头七”。以后每隔七天,均需拜灵,或请道士做法事,超度亡魂,至“七七”为止。

死期满一年,家人和亲友,均在忌日举行悼念活动。叫“做周年”。将原先纸扎灵屋以及孝杖等物,一概焚毁,仅为死者留一块木制灵牌,谓之神主,后人常年供奉。有的人家意欲取消神主,则请道士为之念经焚毁,名曰“除灵”。

父母之丧,儿子媳妇要守孝三年,名曰“守帐”。如儿子早死则由长孙代孝。代孝之孙名为承重孙。儿孙俱无者,则由过继之子代孝。

建国后,废除迷信,不许斋醮,出殡即葬,从不淹留。祭奠仪式,改为送花圈,佩黑纱,开追悼会。以寄哀思。建有殡仪馆及火葬场,提倡火葬,乡民狃于旧俗。举行火葬者不多,土葬之风尚盛行于民间。

杂礼 生孩子、造新房、过寿诞等礼仪,统称杂礼。

旧社会以多子多福,儿孙满堂为乐。故生第一胎无论男女,均鸣放鞭爆,以示庆祝。三朝接生婆用艾叶煎水,为婴儿洗浴,名曰“洗三朝”。满月之日,家中摆酒设筵,请邻里亲朋,名曰:“做满月”。周岁时,更加隆重,以盛宴迎请宾客。焚纸轿,送伴婆神,名曰“做周岁”或敬称“做千岁”。富贵之家,多于此日,罗列各种物品,如纸笔墨砚、针线、算盘、锄犁于小儿面前,由小儿随手抓一件,以预测小儿的前程。如男孩抓纸笔,则预示将来会读书,抓锄犁,则认为长大必务农,女孩抓针线,则将来必会做女红。这种仪程,名曰“抓周”。凡小儿满月、周岁,亲友均须送礼。至第二胎以后,则较随便,女孩尤为草率。

建造新房,上梁之日,用大红绸系在大梁上,选定吉时,架上屋顶,鸣锣喝采,抛撒米果,随人抢食作乐,以示吉庆。新屋建成后,择吉日进屋,进屋时,男女主人在五更天色将明之际,抬蒸好熟饭一甑,鸣爆入门亲朋均送礼祝贺。

庆寿:从五十岁起,每十年为一寿期,六十、七十、八十、九十、百岁,均可做寿。而以夫妻双寿,最为福泽。每次寿期,均提前一年,俗称做九不做十。富贵之家,大摆筵席,亲朋须送寿匾、寿联、寿幛、寿桃、寿面……等。大多数人家,则简约从事,仅举行家宴,不收贺礼。

以上生孩子、造新屋、过寿诞,三种礼仪,统归杂礼。近年以来,这三种礼仪大都从简,过分铺张,大宴宾客之风,已渐销歇。惟戚友家的子女,参军或考入大中专者,必须送礼,这种新的礼俗,在县内已形成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