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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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30000562
专题名称: 丧葬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30000013/001
起始页: 0555.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旧俗人死之后,烧纸钱纸褡,叫烧“下床钱”。尸体停放在门板上,择时入殓,叫做“进材”。讲究棺木,乐意土埋,有“亡人得土为安”之说,亲朋哭吊,送挽联祭幛,服丧者一律穿戴白色衣帽;死者的妻子、儿女、媳妇,在白布衣帽上还要加上粗麻、以示重孝(由于旧俗重男轻女的思想,妻子死亡,丈夫并不戴孝)。入殓后,灵柩停放祖堂,请道士斋醮,佛教徒则请僧尼念经做佛事,为死者超度往生。 斋醮完毕,即请地仙(察看风水的人)选择墓地风水,拣选时辰,入穴埋葬。乡民多迷信风水,因争墓地,每致涉讼,或因墓地难求,“高曾之柩,数传而不葬”。 死后七天,家人烧纸拜灵,名曰做“头七”。以后每隔七天,均需拜灵,或请道士做法事,超度亡魂,至“七七”为止。 死期满一年,家人和亲友,均在忌日举行悼念活动。叫“做周年”。将原先纸扎灵屋以及孝杖等物,一概焚毁,仅为死者留一块木制灵牌,谓之神主,后人常年供奉。有的人家意欲取消神主,则请道士为之念经焚毁,名曰“除灵”。 父母之丧,儿子媳妇要守孝三年,名曰“守帐”。如儿子早死则由长孙代孝。代孝之孙名为承重孙。儿孙俱无者,则由过继之子代孝。 建国后,废除迷信,不许斋醮,出殡即葬,从不淹留。祭奠仪式,改为送花圈,佩黑纱,开追悼会。以寄哀思。建有殡仪馆及火葬场,提倡火葬,乡民狃于旧俗。举行火葬者不多,土葬之风尚盛行于民间。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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