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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郯城县”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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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7年秋,国民党一个团企图偷袭公安局驻地王庄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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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8年,郯城县公安局迁入县城内,看守所设在局机关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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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9年春,根据鲁中南行署公安局审讯工作会议决定,县监所统称拘留所,后又改为看守所。知城看守所共有15间房屋,其中5间监房,2间办公室,2间伙房,其他为看押武装人员宿舍。在正常情况下,能羁押80余名罪犯,平均每间关押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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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6年,郯城县委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看守所、民警队的干部共7人组成检查小组,于9月27日-10月10日对看守所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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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9年9月17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国家主席刘少奇签署的第一号特赦令,看守所借此时机,在未决人犯中展开了政治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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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9年9月17日,检察院副院长来到看守所向未决犯进行集体教育,结合特赦,大讲了建国十年的伟大成就,讲解了党的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劳动改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批驳了人犯中存在的抗拒改造的思想,指出只有改恶从善才有光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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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3年6月,山东省公安厅预审处派干部对郯城县看守所进行了检查,整顿,提高了干警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改进了看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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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后,看守所配备了兼职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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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3年看守所有看守员、炊事员共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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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4年,人犯李才明企图利用开监室的机会打死武警,抢夺枪支,夺钥匙打开各监室的门,进行暴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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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8年后,还经常注意搞好人犯的生活。看守所在供应标准内,尽量让人犯吃熟、吃热、吃饱、吃好、吃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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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2年11月10日,经马陵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马陵办事处公安局审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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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5年9月,郯城县公安局贯彻滨海区审讯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审讯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时总结郯城县抗战时期审讯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了审讯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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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初,鲍国泉被八路军活捉,,移交郯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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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公安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6年10月,在郯五区大用子村,召开了公审大会,列举了鲍国泉的八大罪状,半场将鲍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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