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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3月31日,由医院党支部全体成员和于道荣、王福芹、咸丽组成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职工的生育状况进行了排队摸底,待将全县的计划生育手术完成后,医院职工再按照“402”原则(即40岁以下两个孩子以上的一律女扎)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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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6月29日,医院党支部呈报吴兆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讨论了1名中共党员、科室主任强生二胎的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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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8月30日,中共费县县委、县政府表彰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全县有52名医务人员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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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11月8日,中共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1名强生二胎的科室主任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12月22日给予工资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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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11月15日,中共费县县委、县政府对全县52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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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费县人民医院共做四种节育手术7751例:引产2894例,人工流产851例,男扎3291例,女扎640例,放环75例。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做到了“四严”(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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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3年,费县人民医院已有47名职工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应放环49人,已放环37人;应结扎21人,已结扎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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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4年9月26日,费县人民医院规定: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强生二胎、不采取避孕措施而计划外怀孕者,不得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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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4年12月22日,费县人事局对费县人民医院1名强生二胎的职工予以降工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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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4年,费县人民医院做男扎手术138例,女扎16例,放环3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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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5年,费县人民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2818例,引产1172例,男、女结扎34例,放环13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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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6年2月20日,国家计生委、卫生部以(1986)国计生委(厅)字第20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不得任意进行胎儿性别预测的通知》,1987年2月12日山东省计生委、卫生厅以 (1987)鲁计育科字第1号文件予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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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6年4月24日,调整了费县人民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吴兆玄任组长,孙世德任副组长,黄仲英、于道荣和姚峰为成员。为迎接全县的计划生育高潮做好了组织、人员、物资和药品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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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6年5月1日,开始执行4月24日制定的《费县人民医院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几项规定》。一是全体党员、团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并做好自己亲属的工作,每个职工都要做宣传、落实、执行计划生育的模范。二是实行晚婚晚育,凡是男不足2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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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87年5月7日,费县人民医院有已婚妇女133名,在96名已婚育龄妇女中,放环61人,男、女结扎12人,新婚9人,丧偶1人,离婚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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