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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泰安市” 相关
共 1994 条 126 / 133
1876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0年,贯彻中央关于“因战、因公牺牲、病故、失踪的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实行一次抚恤,残废军人,残废民工和因公致残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都定期发给抚恤金”的指示,对革命残废军人按不同残废等级实行终身抚恤。
1877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9年8月对全市患慢性病的复员军人进行了评残工作,共评出36人,其中一等1人,二等甲10人、二等乙25人。
1878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2年改为革命军人转业建设委员会。
1879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7年更名为优抚复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1880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0年始,安置工作遵照“原籍安置,逐级负责”的原则,安置战争年代入伍的志愿兵,当年安置282人。至1957年,全县共安置7154人,其中被选为乡干部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干部的分别为148人、207人,复职的5人。
1881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0年底,县召开了有532人参加的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和烈军属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获得奖励的有393人。
1882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1年,为安置军队退休干部,在泰城岱道庵新建楼房一幢,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1883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4〜198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单位先后在泰城建立泰安军分区离职干部第一休养所(建于1964年,所址在虎山新村)、泰安军分区离职干部第二休养所(建于1977年,所址在岱宗坊)、济南军区炮兵离职干部休养所(建于1978年,所址在虎山东...
1884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5年6月荷泽黄河决口,10余县灾民分10批来泰,计5856人。
1885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5年7月22日成立县灾民收容管理处,在城乡各地利用庙宇、客店设36处收容所。
1886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5年9月8〜13日,冯玉祥发动武训小学师生“鬻书助赈”,并捐献布匹、棉花,分发给灾民。
1887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11月安置惠民、聊城、德州3个专区的灾民3039户8176人。
1888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3年11月27日起,试行审查批捕工作。
1889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6年5月,批捕案件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名,巡警27名。
1890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40年,县公安局设政卫队,1941年与武工队合并,锄奸防特, 配合县大队作战1941年,武工队并入县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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