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革命残废军人按不同残废等级实行终身抚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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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2728
事件名称: 对革命残废军人按不同残废等级实行终身抚恤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9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
结束时间: 1950年
发生地点: 泰安市

事件描述

1950年,贯彻中央关于“因战、因公牺牲、病故、失踪的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实行一次抚恤,残废军人,残废民工和因公致残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都定期发给抚恤金”的指示,对革命残废军人按不同残废等级实行终身抚恤。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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