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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山东省”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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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6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各地(市)行署、县人民政府保护柞岚,积极恢复柞蚕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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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7年3月2日,中国丝绸公司山东省公司拨款10万元,将临沂市前园茧站热风机搬迁到汤河茧站,继续进行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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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8年5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的布告》,规定蚕茧一律由各级丝绸公司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插手收购和经营蚕茧业务。取缔非法收购点,对抬价抢购,倒买倒卖蚕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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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8年6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赴临沂蚕茧收购工作组暨临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电话通知蒙阴、沂源、临沂三县、市人民政府严禁蚕茧外流和非法收购,并教育疏导蚕农向国家交售蚕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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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8年6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沂源、蒙阴、临沂三县市人民政府并朱兆彬、于光兰、徐志顺县市长发特急传真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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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文化事件
1988年11月4日,《大众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一批违纪违价案件》。蒙阴县岱崮缫丝厂、临沂地区广播局茧棉加工厂、临沂地区丝绸实业公司属抬价抢购、转手倒卖蚕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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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8年,临沂地区丝绸公司刘培元被山东省科学技朮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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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8年,莒南县丝绸公司巩正谊被山东省丝绸公司授予省丝绸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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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2年后,山东省立蚕业试验场开始制新园、诸桂、意新园、中九、中五、一O—、鲁白一号、二号、三号、鲁黄一号到十九号、中五x意新园、中五x诸桂等普通种。临沂人从中选购饲养,大都养新园、诸桂、鲁白、鲁黄种,每张价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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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1年开始由山东省丝绸公司监管。山东省丝绸公司每年对蚕种场下达制种计划,规定品种、数量,对制种质量严格按照蚕种检验标准进行,不合格者,不得制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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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6年山东省临沂专员公署工商科、建设科、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临沂专区分社联合通知桑蚕改良鲜茧五级收购价格,每市斤沂源县按0.795元,沂南、蒙阴、沂水、费县、苍山县按0.79元进行收购;柴印、黄斑、双宫茧按每市斤0.5—0・65元,薄皮、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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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8年在“蚕茧大战”期间,山东丝绸公司暨物价局对桑蚕鮮茧收购价进行上调,以茧层率21%,上茧率100%,中准价每市斤2.45元,最高限价为4.8元。私营小商贩则高出规定价格1一2倍进行抢购,使蚕茧市场价格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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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9年省内外丝织品种达1000余个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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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4年鲜茧每斤0.26元,干茧每斤1元,生丝每箱1250元,土绸每匹6元,绸缎每匹8元,捻绸每匹22.5元,丝织品每匹40元,柞蚕丝每斤12元;柞丝绸每匹25.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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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2年,山东省物价局通知各丝绸厂生产的交织涤纶化纤织物,零售价格,平均下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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