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印发《关于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的布告》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02376
事件名称: 1988年印发《关于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的布告》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09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5月14日
发生地点: 山东省

事件描述

1988年5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的布告》,规定蚕茧一律由各级丝绸公司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插手收购和经营蚕茧业务。取缔非法收购点,对抬价抢购,倒买倒卖蚕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知识出处

临沂地区丝绸志

《临沂地区丝绸志》

出版者:山东省临沂地区出版办公室

本志编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务求做到资料准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本志设编、章、节、目四级,采用以事分类,横排竖写,纵横结合,反映临沂地区丝绸业的全貌。体裁采用记、志、图、表诸种,以志为主。记事采用语体文、记述体。断限上自1840年、下至1989年。有些内容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大事记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按时间顺序表述。只知月份不知具体日期的记在本月;只知其事,不知月日,或贯穿一年的大事则记在年末。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东省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