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乐安县” 相关
共 1419 条 17 / 95
241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县机械工业是建国后才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截至1985年有地方国营企业1所,县属大集体企业4所,乡(镇)办小集体企业5所。国营企业: 农业机械制造修理厂创建于1958年。初期只有38名职工以简单的工具生产旧式农具。但因管理不善,以致多年出...
242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以制造2号碾米机为主,现有职工34名,固定资产14。3万元(原值),1985年产量达550台、总产值13.5万元。此外,招携镇、戴坊镇和山砀乡各办有机械厂1个,以维修农用机车、机械为主,无产品生产。
243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县的医药工业于70年代初建立起来。现有国营制药厂1个,大集体兽药厂1个。1983年1月1日起,转由省医药管理局直接管理。乐安兽药厂前身是县农业局1971年办的家属小工厂。初期只有少数家属工配制土兽药供本县之需,年产值仅1800余元。197...
244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70年代以前,本县的建材工业发展缓慢,尔后,由于各项基本建设上马,建材工业也相应地发展起来,先后建立了2所国营企业和众多的乡办小集体企业,其中较具规模的有: 乐安县水泥厂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嘟咀坳石灰厂,1971年改产水泥,年产量从初期的...
245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1970—1982年间,本县各乡(镇)、村以至一些生产组,都曾开设小型的手工砖瓦厂,它们多以木材为燃料,破坏了森林资源。国家颁布严禁以成材树木为燃料的法令后,小型砖瓦厂有所减少。1983年县乡办企业管理局与公溪镇合资101.5万元在公溪镇新...
246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乐安针织厂前身是夏布生产合作社,系县二轻系统的大集体企业。1970年因夏布滞销而停业,二轻局即将其改建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仍因资金少、技术差和管理不善,以致经济效益甚低。1982年经过整顿改革后,生产有所起色,近年来生产的尼龙...
247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前身是夏布生产合作社,系县二轻系统的大集体企业。1970年因夏布滞销而停业,二轻局即将其改建为针织厂,转产手套、袜子等针织品,仍因资金少、技术差和管理不善,以致经济效益甚低。1982年经过整顿改革后,生产有所起色,近年来生产的尼龙花袜、羊毛...
248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乐安印刷厂前身是1950年开办的国营“利民书店”印刷部。1957年印刷部划归《乐安报》社,除印刷《乐安报》外,也承接外部业务。1962年《乐安报》停刊,乃建立专业印刷厂。1980年在公溪镇增设了分厂,厂房总面积有2156平方米,职工67人,...
249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森林工业公司属于县林业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以经营造林、育林,木竹采伐、运输,木竹成品与半成品的购销等系列森林工业为主。下设谷岗、招携、湖坪、石陂、戴坊5个采育林场,1个实验林场及坪溪、望仙、石陂、鹏州、万崇5个分场。还附设汽车队、洞口木...
250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属于县林业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以经营造林、育林,木竹采伐、运输,木竹成品与半成品的购销等系列森林工业为主。下设谷岗、招携、湖坪、石陂、戴坊5个采育林场,1个实验林场及坪溪、望仙、石陂、鹏州、万崇5个分场。还附设汽车队、洞口木竹加工厂(大...
251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1980年以前的县木具厂和1971年创建的洞口木竹加工厂都是亏损企业,1980年经县工业管理部门调整整顿,将两厂合并,初名乐安家具公司,后改今名。家具总厂建立后,改善了管理制度,增添了现代机械设备,各工序基本实行机械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产...
252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竹器厂是由1954年组建的篾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发展成为县二轻系统下的大集体性质小厂,以生产竹制农具与日用竹器为主,因管理不善,业务欠发达,职工人数始终保持在25至40名之间。1985年有职工34人,固定资产2.8万元,流动资金2.6万元,...
253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前身是雨伞生产合作社,1975年改组成为二轻系统所属的大集体企业。以生产鞋楦、车木为主,1985年有职工43名,固定资产14.4万元,流动资金5.2万元,产值15.6万元。
254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戴坊、鹏州及望仙3个乡(镇)分别在1978、1979两年先后创办起纺织器材制造厂各1个,3厂共有职工103人,各置有全光机、打眼机、剥光机等设备,采用流水作业工序,制造宝塔管、线管等纺织器材,外销于上海、无锡、山西等省市。
255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70年代期间,本县乡办的锯板厂曾发展至75个之多,锯制各种用途的半成品木材外销。1981年国家《森林法》公布后,本县依法制止和控制对森林滥伐和原材料与半成品外流,各乡办的锯板厂因此被大量压缩,1985年只剩下5个。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