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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父母记挂女儿是否适应新环境,特遣子侄到女婿家以目测探其家境,重点是对居处的探望,叫“探房”。又一说是“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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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男家把一笔相当可观的现金用红纸包制,作为“送桌银”,连同“馆夫礼”及诸如“压花篮礼”,亲姆亲家阿姊阿丈给阿舅仔的“结衫带札”、探房人员的“红包”以及其他大堆礼品,由媒人一揽子捎带阿舅子随行回家。所谓“送桌银”,即是“会亲”时托女家代办会亲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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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旧时三朝庙见在大厅上举行,堂上铺棕垫,覆以红毛毡。长案上神龛门敞开,红烛高烧,新郎新娘双双上厅。媒人搀扶新娘上香顶札。夫妇双双向祖先灵位礼毕。管事人立即摆上一对太师椅,扶祖父母就座,夫妻双拜。继之双亲受礼如仪。旋即摆上长凳圆椅圈成半月形。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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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第五天清早娘家便派轿接女儿归宁,没雇轿更是天甫亮就回家。回家后按例入房向双亲请安,母女单独见面时,母亲从眼神中便知女儿心境。 傍晚由媒人带女婿赴岳家会亲,有轿便乘,更多的是步行。女家以炮仗迎上大厅,探房原班人马陪女婿在大厅上接受礼仪。阿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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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三会亲过后,即第八天,“落灶脚”(下厨房),是最后一次仪式。只在灶君阶前点香烛让新娘拜见灶君,然后象征性地拿起菜刀切些鱼肉葱蒜,下锅时再让她操铲掌勺翻拨几下就成。从此新娘正式成为家庭中一员参与家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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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旧时,惠安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互不认识,婚后夫妻往往毫无感情,或造成不睦,或造成种种家庭悲剧。民国时期,虽反对父母包办,提倡婚姻自由,但只有少数知识分子是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城乡男女婚嫁大都仍由父母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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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旧时,一般家长因儿子婚后,媳妇长住娘家,为抱孙计,故提早为儿完婚,惠东小岞、净峰、东岭、涂寨、崇武一带更为突出。早婚年龄,男的约17~18岁,女的约15~16岁;童婚年龄,男的约11~12岁,女的约6~7岁。这种陋习,50年代基本已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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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因亲戚之间时常往来,表兄妹从小相识,又有一定感情,联婚后可以“亲上加亲”,所以双方家长在子女年岁相当时就给订下婚约。一种是姑舅联婚,叫“姑表亲”,一种是姨表婚配,叫“姨表亲”。50年代《婚姻法》规定:三代内的近亲不准结婚。但一些青年或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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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旧时,或因经济困难,担心日后担负不起结婚的费用,或因儿子生理上的缺陷,生怕找不到媳妇;或因缺少劳动力。因此,在儿子年幼时即托人介绍,买个2~3岁或5~6岁的女孩作未来的媳妇,叫“童养媳”。待到男女双方长大,按俗例“上头”,简办婚礼。这种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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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旧时,男女双方已经择定结婚日期,恰好新郎外出因故未能及时归来,婚期又不可易。新娘也须准时坐上花轿到男家去。男家以一只大公鸡代替新郎。鸡脚上系一根红丝线,另一端结在新娘手上,然后由媒人牵入洞房,表示按吉日吉时完婚。更有甚者,要求“妇女从一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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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民国时期,惠东涂寨、东岭、净峰、小岞、山霞、崇武(除城内外)一带,女子结婚后,非生男育女不敢住在夫家。仅逢“时季”或“年节”,夫家派人去请,才到夫家,第二天下午或第三天拂晓即赶返娘家,因而形成长住娘家的陋习。在夫家,三餐不敢吃饱,又得拼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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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这种婚姻大都出于老世交或姑表、姨表之家。因两家笃于情谊,亲上加亲,故当双方妻怀孕时,即指腹约定:生男生女互相匹配,缔结姻缘。除少数因人事变动或悔婚外,一般都信守诺言,如约履行。这种陋习,50年代始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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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俗例为“年兜公众日”,百无禁忌。有的人由于种种原因急于要在年内结婚;有的因时间紧迫不易择个良辰吉日;有的因家境贫困,也定在廿九暝结婚,因为“除夕”结婚,客人少,费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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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有的男女双方已经订婚,恰逢男方父(母)死。为了能及时让新媳妇对翁(姑)尽一番孝道,且安慰男方因父(母)丧亡的悲痛,男家出殡时既可多一媳妇送殡,又可节省结婚费用。于是就临时决定结婚日期,迎娶过门。新娘入门时,须先临翁(姑)灵柩前作揖下拜,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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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 类型: 民俗文化
旧时,男女订婚后,男方不幸患上重病甚或不治之症,就择个吉日向女方催婚、逼婚,定要新娘前来“冲喜”。然而,新郎一旦一命鸣呼后,人们却往往责怪新娘“八字”不好,命中剋夫,使新娘有苦难诉。这种婚事直至50年代才根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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