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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从结婚之日起三日内,男家对前来贺喜的亲友,设宴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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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结婚次日,女家把新娘搬回娘家住一宿,称“搬二日”;第三天再送回男家,称“送三日”。有的三天搬、九天送,称“搬三换九”。新娘由娘家送回后,与新郎同往祖莹祭祀,称“上喜坟”。至半月时,女家将新娘搬回,称“叫对月”;住半月再送回男家,称“送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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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时回族订婚由媒人介绍,两家同意后即可缔婚。订婚后,由男方给女方买一对羊或小牛喂养,以备结婚时售出羊牛购置用品。结婚时,请阿匍写“伽宾”(又称“依扎布”)作证婚。阿匍宣读“伽宾"后,先征求新娘意见,新娘答“达丹”(同意),再征求新郎意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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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人将死,移至正房明间,忌死于卧室。断气(俗称“咽气”)后,给亡人清洁头面手足,穿寿衣,仰卧于灵床上,称为“停灵”。向亲友报丧,孝眷遵礼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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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亡人尸体移入棺内,称为“入殓”。如系女亡,须经其娘家人验视后始能入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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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院内设灵棚,以长子或长孙为首率男孝眷仆跪于灵棚内,女孝眷仆跪于棺周围,称为“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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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开吊时,亲友至灵棚祭奠,男孝眷跪叩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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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出殡时,领丧的长子或长孙先摔“老盆”,在棺前引路,其余孝眷按亲等次序随于棺后。从抬棺至下葬,亲友在路旁举行祭奠仪式若干道(次),称为“路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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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墓穴通常南北走向。下葬后,聚土培坟。有宗祠者将亡人牌位送入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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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葬后第二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烧香、烧纸,谓之圆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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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到坟地举行一次焚香烧纸祭祀的礼仪,一般做到五七(旧俗“五七"不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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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死者去世后满百日这天,谓之百日。死者亲属上坟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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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人死满一周年这天称为忌日。死者亲属上坟祭祀。忌日连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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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回族的丧葬礼仪基本遵循伊斯兰教“三日必葬,葬唯从俭”的传统。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披孝。葬礼程序为:洗、穿、站、埋等项副天命(“法雷则,齐法耶”)。具体做法是:亡人临终,其家属先请阿匍来家作“韬白”(悔过)。亡人断气后,按子午方向放置,用洁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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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对老年人祝寿,俗称送礼上寿。旧俗一般是男到60岁和女到66岁的诞辰开始由晚辈和亲友祝寿,届时给老人叩头,欢宴。尤其女婿给岳父母祝寿,被视为天经地义。民间有“娘到六十六,吃闺女块肉”之说。一经开寿,最忌中途停止,俗谓“不做断头生日”。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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