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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内容记录石横镇的婚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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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男女十五六岁便到婚嫁年龄,经媒人说合,两家同意,男方写“敬求金诺”红贴,让媒人带至女方家中,换回女方的“谨遵台命”或“仰答玉音”的红帖。因帖为媒人来回传递,故又称“传小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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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换帖之后,再择吉日,由媒人携带书有男子姓名、生辰年月等内容的四折红柬至女家换回许亲的红柬,到此才算定下婚事。也有女方主婚人由媒人引导到男家,当面由先生写柬相换,由男家设盛宴款待。这两种形式,男方均须给女方“压柬钱”和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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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婚前经媒人征得双方家庭同意,选定吉日良辰,一般择阴历双月双日,写成小帖由媒人传到女家,并给女方钱物,称“彩礼”或“盒礼”,此行为“通道路”。 结婚的前两天,女方就差人用车辆送嫁妆,亦有与新娘一起送的。少则几件,多则几十件。桌椅柜橱及一切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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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女娶男称“倒插门”,由于旧观念影响,男方多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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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俗称“团圆媳妇”,女方多因家贫,父母无法抚养,给未成年的女儿寻主求生,待长大成人再成婚。男方一般为家贫,或年龄较大,有生理缺陷成亲有一定困难。童养媳在婆家多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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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亦称娃娃媒。旧时挚友将幼年子女许配婚姻,也有的“指腹为婚”,待子女成人后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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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男子因家贫或生理缺陷,难寻配偶,无奈以姐妹换亲。换亲有两换,三换,称三拐角,还有多家换。60年代,受“唯成份论”和“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部分地富和有历史问题者的子女殊难成婚,沿用此俗。成婚后,有一方反悔,即引起连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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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人们不晓近亲结婚的弊端,反以“亲上加亲”为美。亲上亲多为姑舅亲、姨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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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娶小婆”,多为官、商富户。有的原配无子,为生儿子以“传宗接代”而纳妾;有的视女子为玩物,以“妻妾成群”为荣耀。被纳妾者多为贫家女子,娶后一般视为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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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亦称“娶阴亲”。旧时未婚子女死后,父母托媒人为其结“阴亲”。一般选在清明节或农历十月一日,到时,女方置办纸扎“嫁妆”,从墓中起出棺材,移到男方墓地与之合葬。“婚”后,男女两家作为亲戚往来,有的还要“立嗣”,继承死者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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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妇女丧夫后,由于受旧观念影响,把终生不再改嫁视为“贞节”和美德。不少妇女初婚即丧夫苦守,年轻侍奉公婆,老来无依,死后,仅换取一块刻有“冰清玉洁”或“苦节永贞”的节孝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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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定婚日女方由媒人引导到男方家举行仪式,一般姑娘的父亲和一个大爷或叔参加,男方找村干部和亲友相陪,设宴款待,由先生写帖或柬。近年改为两桌,姑娘由陪人相伴参加仪式。男女照定婚相,公婆向儿媳赠送衣物。女陪客多是男方至亲,席间须给女方赠“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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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到了法定年龄,由介绍人同男女双方家庭或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婚前双方持单位介绍信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结婚日期,农村青年多选在春节之前,机关企事业青年多在“五一”、“五四”、“国庆节”等节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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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记录了石横镇婴儿出生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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