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列表

共 14238 条 786 / 950
11776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已經審定的商標,在公告期內,他人認為與自己已經註冊或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時,得提出異議。
11777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他人認為與自己註策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時,得提出異議,但以登载商標公報之日起一年內為限。
11778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關於異議事項,中央私營企,業局應將原理由書抄發對方,限期提出答辯。
11779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對異議的審定有不服時,得自接到異議審定書之日起四十天內,提出再異疑。
11780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對於再異議的審定有不服時,得自接到再異議審定書之日起四十天內,向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申請裁决,經裁决後,卽為終結。
11781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商標專用權所有人,認為專用權被侵害時,得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11782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凡申請商標註冊,移轉商標權利和變更。註冊事項,提出異議、再異議,以及其他有關事項,均應依照規定或指定的期限辦理,如有違誤,則不發生效力;但被認為確有正當的理由時,不在此限。
11783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有下列行為之一時,依法懲處。
11784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凡前在各地方人民政府註冊的商標,於本條例公佈後,均須換證,該辦法另定之。
11785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前國民黨反動政府商標局註冊的商標,應於本條例公佈後重新申請註冊,其處理辦法另定之。
11786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本條例經政務院批准施行。其施行細則由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定之。
11787
文教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文教工作的具體任務,在今天主要是「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擴大文化教育的普及,以提高勞動人民的文化生活,加強文化教育科學衛生事業與經濟建設部門的密切配合,並培養大批工農幹部與建設人才,有步驟有計劃地進行...
11788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
11789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為保護、研究我國文化遗產,對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作有計劃之調查及發掘,製定本辦法。
11790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 类型: 正文
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及各省市人民政府,應調查所轄境內有重大歷史價值的公共或私人所有之古代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予以保護,並呈報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登記,其登記辦法另定之。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