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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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354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90
摘要: 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他人認為與自己註策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時,得提出異議,但以登载商標公報之日起一年內為限。
关键词: 西南区 财经 暂行条例

内容

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他人認為與自己註策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時,得提出異議,但以登载商標公報之日起一年內為限。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主要讲了政務院關於各級人民政府中人民監察委員會主職兼職問題的規定、中央內務部關於貫澈嚴禁煙毒工作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泯司法機關迅速清理積案的指示等等的一些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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